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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家底初露端倪,完善仍待继续

时间:2010-02-11 16:46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付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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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2月9日,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农业部三部委联合发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下称《公报》),对全国污染源情况进行通报。本次普查自2006年10月开始,至2009年10月结束,分准备试点、全面普查和成果发布三阶段进行。普查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时期为2007年度,共获取592.56万个普查对象,工业、农业、生活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源填报基本数据11亿个。2007-2009年,针对本次普查,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分别下达和安排中央财政经费8.57亿元和地方普查经费31.27亿元(截至2009年3月)。
  《公报》成果颇丰
  本次普查基本掌握了各类污染源的数量和行业、地区、流域的分布,各类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存在问题等情况。主要获得如下成果:
  首先,在污染物产排核算方面,普查将农业源、县级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全部城镇生活源,和垃圾处理厂渗滤液等纳入其中,对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统计、计算,更加科学、客观和真实,对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
  其次,本次普查不但基本掌握了各类污染源行业、地区和流域分布情况,还首次系统掌握了我国第三产业主要污染行业、污染源及其污染物等排放情况。在农业源污染物排放方面,普查首次基本摸清了各类农业源污染物排放情况,弥补了以往常规环境统计调查的不足。在工业污染物排放方面,普查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工业污染源排放的行业特征,为确定“十二五”期间工业污染源防治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污染源,调整产业布局打下了基础。
  第三,本次普查构建了开展大规模普查的工作体系、技术体系和方法体系,建立了全国污染源基本单位台账和国家、省、市、县四级数据库系统,有助于实现对重点污染源的动态追踪、实施监控和总量核算,为管理和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改革现行环境统计调查体系,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体系,检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奠定了基础。
  但是,研读《公告》,仍有问题和期待:
  污泥污染问题未纳入其中
  虽然本次普查对废水、废气和各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理情况进行了调查,但是在调查结果中,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必然产物——污泥所带来的二次污染问题却并未有所体现。
  实际上,由于我国污泥处理处置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于污水处理行业,污泥污染问题层出不穷,如2005年合肥市王小郢污泥事件、2006年上海石洞口污泥倾倒偷排事件、2007年广州铬德工程有限公司事件、2009年北京门头沟污泥偷排、东莞凤岗竹塘污水处理厂污泥偷排等,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泥已经成为危害公众生活的重要污染源之一。而根据中国水网《中国污泥处理处置市场报告》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2月,我国日产湿污泥近10万吨,按目前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日产生湿污泥量计算,预计到2010年底,我国湿污泥日产量至少达到近17.5万吨,即年产生湿污泥量近6387.5万吨,污泥产量持续增长。对污泥处理处置问题的重视刻不容缓。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傅涛主任认为,污泥处理处置可以说是污水处理公共服务的一种延伸,是公共责任,政府公共服务在污泥上的责任是以无害化为界限,没有资源化的义务,但是需要对无害化负责。由此,《公告》忽视了对污泥排放量、行业、区域分布、排放去向、治理水平和存在问题等的调查和研究,可以说是本次普查存在的问题之一。
  公众期待数据公布
  本次普查历时2年,对我国污染源情况从各方面进行了综合调查,使中国走在了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前面,除了对政府制定环保政策、实施监控等具有积极意义,从公众层面上来说,也意义深远。
  根据2009年6月3日,中国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和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联合发布的2008年度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指数)排名,在我国113个入评城市中,仅有4个达到及格线(60分),而不足20分的却有32个之多,113个城市的平均分也只有30分,显示我国污染源监管信息严重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而据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公报》的详细数据有望在将来向公众公布。如能实现将污染源数据全面、详实的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不但提高政府了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对于实施公众监督,实现生态和谐,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是对我国环保事业长期存在的信息不主动公开,缺乏公众参与、监督问题的突破。公众对此期待强烈。

编辑:付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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