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7日,天津市水务局的成立为我国水务管理体制改革道路竖起一座里程碑。至此,上海、北京、重庆、天津四直辖市均已成立水务局,水务局体制在直辖市完成收官,使水资源管理更为集约和综合。
水务局应为城市化发展的产物
水务局的前身通常是水利局,在农村主管农业灌溉,而城市中的水资源管理工作长期由市政部门承担。随着城乡一体化速度的加快,城市的理念活跃到了农村,水利局管理权限力争向城市延伸,所以水利局“更名换面”为水务局,统管城市和农村水资源管理。
“水务局的建立总体来说有利于城市水管理,它可以实现水资源的统一协调使用。”傅涛表示,关键问题是在哪里建立水务局。
傅涛表示,水务局应为城市化发展的产物。像上海、北京城市化程度已达高水平,农村水利职能日益弱化,成立水务局是自发的,是需要的。而当前一些城市水务局并非建立在高水平城市化的基础上。
傅涛同时表示应在水问题最为紧张的地方率先建立水务局。因为水问题紧张更迫切的需要集约综合的水处理管理体制的出炉。“天津正是极度缺水的城市,水务局的成立是十分必要的。”
水务局成立并非“一龙治水”
从深圳成立我国第一家水务局到天津完成直辖市水务局“收官”,到海南成立今年第一个水务厅,我国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进程正在快速推进。各地水务局的纷纷成立,是否证明“一龙治水”的水务管理体制已得到更多的推崇?“水务局成立,标志着城乡一体化管理,表明涉水水务管理相对集中,但并不是一般理解的‘一龙治水’。”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说。
城市水务局的成立意味着对城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而并非涉及所有涉水事务。“国家对水的管理是按职能进行分工的,而不是按对象进行分工。”傅涛说。
按照水的职能,可分为水资源和水服务。只有水资源调配的时候,管理的水资源,坚持统一管理是国际定法;而在供水和污水设施以基础设施的身份去提供服务时,管理的核心已不单单是水资源,而是水服务。
水资源调配隶属流域资源委员会负责范畴,而水务局成立的落脚点则在水资源的使用。水涉足的范围很广,每一个涉水方向应由一个部门进行集中管理,各部门之间彼此形成制约。水务局的成立是使管理更系统、更集成,水环境的监管、水价仍然在城市水务管理之外,而并不是所有涉水事务都由一个部门来管理。
水务局成立不会影响特许经营主体
傅涛同时表示,水务局的成立不会影响当地特许经营项目的主体。因为所有的特许经营协议都是和人民政府签的,只是授权给某个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变更一般不会影响特许经营主体。
而面对业内人士提及的地方水务局成立对投资企业可能造成的“挤出效应”,傅涛表示,处理得当,将不会有影响。(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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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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