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源自世行“解决中国水资源短缺”的分析、建议背景文章中的《干旱环境下的水资源管理:以色列的实践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中国水网消息,水资源管理的机构组织与管理和决策文化有密切联系。在以色列,尽管从历史上看,农业部在水政策制订方面有很大权力,并且也一直扮演重要角色,但基础设施部是负责水政策制订的官方机构。另外其他一些机构也有些职责,如财政部、环境、卫生、内政、外交、国防、贸易和工业,以及旅游。对水系统的管理机关是水委员会,它设定水配置的规则。国有的麦克若特(Mekorot)供水公司负责向消费者供水。水理事会代表消费者。总理有国家和安全决策方面的职责,因此也直接或间接与水有关。
水资源领域的决策制订和管理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又最终影响资源的配置。管理受到特定利益集团的很大影响,他们可能对政府施加压力,例如,从理论上,水配置的第一优先应该是市民消费,其次是工业,最后是农业。但是,在实践上,优先可能变成农业第一,市民第二,工业第三。更进一步的,制订和实施政策的各部门和实体本身就是利益集团。
1 中央政府
国家层次上的机构职责简单总结如下。
(1)基础设施部
基础设施部负责实施水法(1959),以及其它的水资源管理法律。为实施这些法,部长可以颁布第二层次的法规,例如,对于水资源周围保护带宽度和面积的规定、减少受到水耗竭威胁地区水的配置的规定,以及决定水的数量、质量、价格和供给方面的规定。
通过水法授予的权力,基础设施部制订了在渔场、花园、工厂、家禽养殖厂以及游泳池等地使用水资源的规定,此外还规范某些地区的水供应和需求,建立最高水消费限额和优先序。它授权某个公司作为一个水管理机构去规划、建立和运行水设施,并且,如果水管理机构没有履行职责,可以对其采取措施。这个部还可以任命一些与水相关的机构,如水规划和消费代表委员会。
基础设施部还有权确定供水的费率,包括麦克若特公司供水的费率。根据地方管理机构法(废水)(1962),任何在地方管理机构管辖范围之外建立净化和废物去除设施都需要得到这个部的批准(Goldman,1996)。
(2)农业部
农业部代表了最大的水消费群体,也就是农民(Soffer,2002)。由于水的稀缺,农民与其他利益集团之间必然存在着矛盾。农业部的首要任务是为农民提供价格最低、数量最大的水。这个部历史上在水资源管理方面有很多职责,现在一部分转移给了环境部。由于农业部门在政治上的重要性,在一些关键决策方面,如部门间配置和其他水管理和政策方面,它仍然起着核心的角色。
(3)财政部
财政部为水资源管理提供预算。这个部一直反对建设高成本的海水淡化设施,但支持对农民提高水价来节约和有效使用水(Zaslavsky,2001)。
(4)环境部
环境部负责防止水污染。这个部被授权颁布法规,禁止在特定区域建设污染设施、使用某些材料或生产工艺。涉及到的领域包括农业耕作、施肥、生产、进口、流通和销售。
(5)健康部
卫生部负责实施国家卫生条例(1940)。为实施这个条例,这个部被授权颁布一些规定,如定义饮用水的卫生质量、确定水源的卫生条件,并负责管理水系统的卫生问题。
为解决水的健康问题,卫生部任命一个职员作为“卫生主管”,这个部可要求水资源的拥有者采取措施防止健康危害,或改进水质。
这个部还制订了废水和排放方面的法规,要求大的废水产生者处理其废水,以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卫生部可以与农业部一起,确定用于灌溉和其他目的的水的净化程度要求。这个许可只授给那些证明已经进行了足够净化的水。这个部颁布法规禁止未经卫生部批准的回用水用于农业灌溉。污水可以用来对不用于人体使用的农业产品(如棉花),或用于工业原料的农作物进行灌溉(Goldman,1996)。
(6)内政部
内政部管理着地方管理机构。通过控制其预算,这个部监督地方管理机构的水和废水方面的活动。根据地方管理机构法(废水)(1962),这个部可以命令地方管理机构安装废水设施。根据1959 年水法,农业部必须与内政部协商,获得其批准,来决定提供给地方管理机构的水的水费。
2、国营麦克若特供水公司
麦克若特是以色列的国家水公司,它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国家的供水系统。它是根据1959 年水法成立的一个控制全国水系统的机构。作为国有公司,它在政府的监督下独立运作,但附属于基础设施部和财政部。它为市民、农民和工业提供大量供水。
这个公司现在提供大约65%的全国供水量,服务于4800 个消费群体。在1998年,这个公司提供了15 亿立方米左右的水,其中,约8 亿立方米用于农业,约9 千万立方米用于工业,大约6 亿立方米用于居民消费。
在财政方面,麦克若特公司占了大约80%的以色列水工业活动的开销。由于输水距离长和可能需要泵到高地,成本相对比较高。而许多其他的地方协会和私人机构能在地方上以比较低的价格供水。在过去,所有麦克若特公司的运转成本由消费者和政府负担,自1993 年起,水价不再由麦克若特公司控制,而是由政府决定。这改变了公司的活动特点,迫使其更多的考虑商业效果。这导致了其能源效率的改进、对水设施投资的显著增加,以及对现有设备的更新。这个公司还被迫进入新的领域,以拓展其商业多样性。
但是,麦克若特公司仍然是唯一的在水资源领域有巨大财政和运行能力的实体,它的权力很大。水协会和私人机构是小的商业实体,财政能力有限。麦克若特公司在水供应方面起着领导者的作用,它的运行没有很好的监督。它的庞大强化了水资源管理的中央集权。
尽管有很多好的例子,说明麦克若特公司如何与其他伙伴合作,以改进水管理的效率,但它仍然在按照自己的路子发展,这可能与国家的水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目标不一致。它仍然在继续拓展水资源领域的新方向,例如海水淡化,这将使得麦克若特公司的权力更大,这可能导致消费者成本的增加。在1997 年,有建议说,应鼓励其他私人实体和地方管理机构进入海水淡化领域。
3、其他与水有关的实体
(1)水协会和私人生产者
私人机构的供水主要集中于北部的农业供水,由区域水协会管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协会属于这些地区的农民。这些协会可能独立或与麦克若特公司联合进行供水或配置水资源。他们的财政能力有限,他们需要帮助来建立供水设施。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麦克若特公司过去那样获得贷款的途径(Arlozorov,1997)。
(2)地方管理机构
地方管理机构负责本地供水和废水服务,确保当地居民付水费。
(3)水理事会
水理事会是个由政府任命的国家机构,在很多水政策方面为基础设施部提供建议。
在颁布二级法规之前,基础设施部必须与这个理事会协商,特别是涉及到收费的事情。这个理事会有大约30 人,包括来自农业部、水委员会和其他政府部门的代表、消费者、供应商和生产者。这个理事会任命一个委员会来讨论有关农业水和其他水使用的事宜。
(4)规划委员会
规划委员会由农业部任命,有11 个成员,其工作是考察水设施规划。
(5)消费者代表
它代表地区消费者。它包括来自地方管理机构、供应商、农业以及工业组织的代表(Goldman,1996)。
(6)国家排水理事会
国家排水理事会为实施排水法的有关事务提供建议。这个理事会成员包括水委员会、8 个政府代表和12 个由部任命的成员、8 个代表农业组织的人。每个排水区域有一个排水管理机构,其主要成员是来自本排水区地方政府的代表(Goldman,1996)。
(7)河湖管理机构
河湖管理机构由下列几类成员构成:第一类包括代表这个地区河湖管理机构的地方政府官员,第二类包括使用河水的公司的代表,第三类是其土地边界跨越河流的财产拥有者的代表。河湖管理机构有很多责任,第一,管理河流中水的利用,维护环境健康水位,确保有规律的排水;第二,管理河道,去除有害的可能污染河道的物质,保护河流及其堤坝的自然景观;第三,协调利益团体间的水分配等。以色列现在有两个河湖管理机构(Goldman,1996)。
(8)农民
在早期,农民控制着水资源。水委员会也起源于农业定居者。实际上,现在的情况变化不大,农民仍在水资源配置中起重要角色。但是,由于干旱和水库过度使用,对于现在和未来水短缺的关注,已经变成了一个国家性问题,有强烈的压力要改变水资源管理的原则。
编辑:全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