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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规范重点污染源污水进入污水厂环保手续工作

时间:2008-10-30 09:1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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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山东省环保局《关于排污单位外排废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进水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及时掌握全市重点水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加强对重点水污染源的环境监督管理,近日,菏泽市规范重点水污染源污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环保手续工作。凡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水污染源污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时,要按照程序以正式文本形式向所在县区环保局提出申请,县区环保局要及时以正式呈文形式上报市环保局;市局收到企业申请文件后,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提出是否符合上报条件的意见,并根据情况正式行文上报省局。凡外排废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单位未有相关申报手续 (市控及以上重点水污染源申报材料或市控以下非重点水污染源备案材料) 的,在市局环境管理或执法检查时将不予认可。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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