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能投资有限公司按国务院国资委3号令及转让国有产权的相关规定,于2008年3月28日将所持合川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00%产权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转让挂牌,于2008年4月25日公告结束。经过挂牌,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挂牌价4253.14万元竞得合川自来水公司全部股权。
在本次产权转让之前,重庆国能投资有限公司拥有对合川自来水公司841万元的债权。重庆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发布的合川自来水公司股权转让公告中称:“此次挂牌价中未包括合川自来水公司欠转让方的8415110.60元债务,受让方在摘牌同时应承诺代合川自来水公司偿还转让方8415110.60元债务,受让方在摘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8415110.60元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据悉,这部分债权已反映在合川自来水公司的财务报表中,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该债权真实合法。
“该部分负债合川自来水公司没有对重庆国能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重庆国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解释说,重庆国能投资有限公司考虑到转让股权后,不再是合川自来水公司的股东,以后再收回这部分债权可能会存在困难,如果要求合川自来水公司在转让股权前归还这部分负债,将造成合川自来水公司现金流紧张,影响生产经营,所以重庆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在挂牌时要求竞得该股权的公司承诺代合川自来水公司归还这部分负债,归还之后,合川自来水公司对重庆国能投资有限公司的负债转化为对新股东的负债,这种处理方式与合川自来水公司净资产转让作价以及合川自来水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没有任何影响。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本次转让是产权转让,仅涉及股东的变更,不涉及合川自来水公司经营范围及经营业务的变更,另外,转让前提是接收全部员工,自来水厂的日常经营没有变化。因此不会对重庆合川区自来水服务带来影响。
本次产权转让中,841万元的负债几乎占了合川自来水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的近20%,这部分债务的偿还是否会对受让企业造成较为沉重的负担?进而转嫁到当地的水价中?重庆国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认为受让企业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由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全资出资组建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为合川政府下属国有企业,政府会充分考虑当地物价水平,并对水价是否调整作适当评估。
编辑:王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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