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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各项指标已达到或超过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

时间:2008-05-28 08:46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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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节水型城市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既要有经济、技术政策相配套,又要有行政、法律手段相配合。厦门是水资源短缺的城市,要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向节水型城市转变。截至去年底,厦门市的节水规划、节水法规、用水定额都已相继出台,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到位,全面落实节水“三同时”。城市节水的各项指标,如“万元地方生产总值取水量”18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21.3立方米,远低于全国的平均值253立方米和139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46%,超过75%的要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12.74%,低于15%的创建要求规定的指标,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165升/人天,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45%,均已达到或超过了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

今年厦门市组织动员全市力量开展创建“节水型社区”、“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单位”活动,推动节水产品认证,强制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实施用水定额标准,严格计划用水指标管理,并于今年申报第四批“全国节水型城市”。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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