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继全面取缔我市(指绵阳市,下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之后,2008年4月,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整治工作全面展开。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2008年省局饮用水源保护目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环办发[2008]68号)要求,我局积极对辖区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污染源和5000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污染源排污口展开调查。通过对全市两百余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细致调查,最终确定我市仅三台县城一水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一个排污口,主要排放场镇生活废水。根据调查结果,我局将该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列入2008年民生工程内容,并要求三台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开展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整治和监管,于每月月底上报整治进度,确保年底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保证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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