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近日通报2006年小型水质处理器(包括一般水质处理器、纯净水处理器、矿化水器)、化学水处理剂及输配水管材等涉及生活饮用水安全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情况。结果显示,销售市场的涉及生活饮用水安全产品的卫生问题仍然突出;部分涉及生活饮用水安全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自身质量控制有待提高;小型水质处理器标签标识、说明书违法宣传疗效或保健功能问题严重。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卫生行政部门对生产企业、销售单位的小型水质处理器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小型水质处理器880件,其中,在生产企业抽检99件,在销售单位抽检781件,结果合格产品641件,总体合格率为72.8%。在生产企业抽检的产品合格率为93.9%;6件不合格产品中,4件产品无有效卫生许可批件,2件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在销售单位抽检的产品合格率为70.2%;233件不合格产品中,121件产品无有效卫生许可批件,113件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33件产品说明书违法宣传疗效或保健功能。
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6个省、自治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分别对生产企业、销售单位或自来水厂使用的化学水处理剂(混凝剂、软化剂、除垢剂、矿化水剂)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共抽查化学水处理剂产品117件,结果合格产品108件,合格率为92.3%;9件不合格,均为铅含量超过标准限量,其中,在生产企业抽检的4件,在销售单位抽检的5件。
浙江、广东、四川3个省的卫生行政部门分别对生产企业、销售市场和建筑工地的管材(聚氯乙烯、铝塑复合管)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共抽查管材产品66件,其中,在生产企业抽检37件,在销售市场抽检20件,在建筑工地抽检9件。结果合格产品55件,合格率为83.3%;11件不合格,均为铅含量超过标准限量,其中,4件钡含量也超过标准限量的,1件镉含量也超过标准限量。在11件不合格产中,在生产企业抽检的1件、在销售市场抽检的7件、在建筑工地抽检的3件。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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