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召开的天津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天津市节约用水“十五”计划》,确定了“十五”期间天津市节水总体目标: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2003年基本建成节水型城区,新四区、五区县及其建制镇2005年基本建成节水型城镇;农业达到我国北方地区节水先进水平。
据悉,水利部去年将天津市列为建设节水型试点城市,并以天津为示范,推动全国城市节水工作,为此编制了《天津市节约用水“十五”计划》。“十五”期间,本市将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城市节水工程、农业节水工程、再生水回用工程和海水利用工程等五大工程。到200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目前的80%提高到83%,万元产值取水量由目前的27.6立方米降至15.5立方米,达到年节水4200万立方米。城镇居民用水户表率由现在98%提高到100%,中心城区实现抄表到户,节水器具普及率中心城区由目前30%提高到60%,城镇达到30%,节水器具推广普及100万件(套),年节水1000万立方米。中心城区自来水供水管网漏失率由目前的15.7%降低至12%,年节水1000万立方米。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引滦入津输水工程年减少输水损失2600万立方米。中心城区年雨水洪水利用300万立方米。农业节水新增节水工程控制灌溉面积113.7万亩,全市累计节水工程控制面积达到316.7万亩,全市节水工程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60%,50万亩稻田推行水稻薄膜覆盖种植和浅、湿、晒节水灌溉技术,年存量节水2.67亿立方米。全市再生水利用量,在达到农灌和市政用水水质标准的基础上,至2005年达到1.85亿立方米,其中农业回用1.48亿立方米,城市回用0.37亿立方米。海水年利用量在现在基础上增加4.28亿立方米,2005年达到18.28亿立方米,替代淡水量0.47亿立方米。
据了解,《天津市节约用水“十五”计划》将纳入《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十五”期间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列节水考核指标。(《今晚报》记者黄助 实习生石季)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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