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水业公司制水水源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两部分,为确保高密市城市生活饮用水在突发性严重水质污染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情况下的供水和水质安全,该水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高密市供水实际,在异常情况下满足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正常需求,于近日出台了《高密市水业公司关于水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包括供水状况、组织领导、事故等级及处理程序、应急预案、加强水质检测,源头上保证供水安全、在应急情况下,城区供水的应急措施、水质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该《意见》从分析高密的供水状况入手,成立了以经理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根据突发性水质异常所引起的后果及影响程度,将水质安全事故分为三个等级:一般突发性水质事故,较大突发性水质事故和重大突发性水质事故。并根据水质安全事故的等级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措施。
饮水安全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该《意见》的实施,做到了防微杜渐,从而保证水质安全。(禚召川)
编辑:全新丽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