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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江镉污染事故应急状态终止

时间:2006-01-2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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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江镉污染事故应急状态终止
许德立强调继续做好后续工作,严防类似事件发生
昨日,北江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北江水域镉污染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副省长许德立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继续做好事故处置的后续工作,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北江镉污染事故发生后,在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国家环保总局的大力支持指导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省长黄华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一系列果断决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事故调查处理小组按照沉着应对、有序应对、科学应对的原则,坚持综合防控的方针,众志成城,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通过采取污染源排查、切断污染源头,实施流域联合调水工程,实施削污降镉工程,供水系统应急改造工程,加强监测、严密监控水质,信息公开等多方面措施,事故处置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北江韶关段上月31日起已稳定达标,飞来峡出水水质镉浓度实现了总体低于0.01毫克/升的目标,从本月21日起北江全线镉浓度降至0.005毫克/升以下,水质全面恢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平。由于对事故应对及时,处置得当,北江沿线没有一个城市水厂停水,没有一个人饮用受污染的水,没有发生一起群众恐慌事件,使事故造成的影响小、损失少、危害轻,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许德立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是污染事故处置取得良好成效的根本保证;果断决策、快捷应对是污染事故处置取得良好成效的关键措施;依靠科学、技术支撑是污染事故处置取得良好成效的重要基础;信息公开、正确引导是事故处置取得良好成效的重要环节;齐心协力、群防群控是事故处置取得良好成效的有力保障。
许德立强调,本次事故的发生,在相当程度上暴露了我省有些政府和企业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环境保护自我约束机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机制不够完善,环境监管和应急能力薄弱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要以此次北江镉污染事故为鉴,认真总结吸取教训,更好防范和处置环境事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环境安全;二是严格保护饮用水源,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三是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处置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建立健全污染源管理长效机制;五是加强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环保责任。
鉴于北江各监测断面水质镉浓度已达到国家地表水水质标准,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宣布北江镉污染事故应急状态终止。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记者刘茜通讯员符信)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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