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节能国祯)发布公告称, 长江环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三峡资本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全部节能国祯股份 73,040,4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2%。
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2,910,1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3%。三峡资本持有公司股份 40,130,343 股,占总股本的 5.89%。长江环保集团、三峡资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3,040,457 股,占总股本的 10.72%。
本次长江环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三峡资本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全部节能国祯股份 73,040,457 股,占总股本的 10.72%。其中,长江环保集团拟转让 32,910,114 股,占总股本的 4.83%;三峡资本拟转让 40,130,343股,占总股本的 5.89%。所有股份无质押、冻结及代持等情况,均为无受限流通A 股。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6 号)的规定,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价格不得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节能国祯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最终转让价格将依据相关法规,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批复的结果确定。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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