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水质指纹溯源技术,提升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调查科学化水平,9月1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本标准规定了入河入海排污口水质指纹溯源方法的技术流程、技术要求、结果校核与记录的具体要求。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要求,指导各地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 吴彤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536
传真:(010)656455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赵庄明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6-18号
邮政编码:510530
电话:1812232966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
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9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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