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项目被收购后,原环评批复和验收手续是否继续有效?

时间:2022-10-10 14:34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评论(

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更

由于业务需要,我公司收购了阜阳市一项目(未收购项目公司),该项目已经取得环评批复、环评验收、排污许可证等所有手续。以下问题咨询贵厅:1,原环评批复和验收手续是否继续有效,我公司是否需要做变更或重新办理?2,原排污许可证是否有效,我公司要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公司名称或重新办理吗?

 来信人:狄**** 来信时间:2022-09-21

回答

您好,我厅已电话联系您。环境影响评价与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是针对建设项目,项目完成建设后无需变更许可。但排污许可针对的是企业排污行为,排污者变化需要办理变更,原排污者需申请注销许可,新排污者申请排污许可。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电话:0551-62376675。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

回复部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回复时间:2022-09-22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