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9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要求到2025年,全省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农药废弃包装物、农膜回收率均达到90%,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92%;全省新增农村行政村环境整治110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标率达到95%,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一、工作目标
1、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要求,坚持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提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化肥农药減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为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推进乡村生态振兴、高标准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夯实基础。
2、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省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监测和评估体系初步建成,农业面源数字化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农药废弃包装物、农膜回收率均达到90%,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92%。
全省新増农村行政村环境整治110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标率达到95%,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二、工作任务
1、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
立足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局,巩固提升粮油综合生产能力,调整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加快推进农业投入品精准管控。推进施肥方式转变,提高肥料利用率。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
3、推进农业废弃物“三化”治理
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水平。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进﹣销﹣用﹣回”全周期闭环管理。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
4、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
加快建设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美丽牧场。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推广规模以下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
5、严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管
组织有关县市区编制实施畜离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6、推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
推广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模式,依法推进养殖水域滩涂空间规划发布和养殖证发放管理。强化水生动物疫情防控和监测预警。
7、推进农田氮磷拦截生态系统建设
推进农田区域性退水“零直排”,有效拦截、消纳和净化农田退水,建成布局合理、连片成网、功能配套、降污减排的农田生态循环系统。
8、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
全力推进安吉县、桐乡市2个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国家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指数。
9、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强基增效双提标
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五年行动,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监管。
10、全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对照《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规范》,以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建设为载体,推进乡村全域美丽,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11、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发现机制
健全并落实农村黑臭水体排査发现、小微水体水质维护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强化"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构建部门间协调沟通机制。
2、强化政策保障
落实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任务的资金投入。进一步拓宽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支持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强化数字赋能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强化多跨协同、整体智治。加快推进多部门平台系统功能对口、数据互通,提升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数字化监管水平。
4、强化监督考核
充分发挥评价工作的导向激励作用,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进一步督促落实农村环境治理设施长效运行机制。
浙江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pdf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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