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规划》总体要求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新国发2号文件重大机遇,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总目标,以深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为总路径,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总抓手,坚持强化定力,坚持从严基调,坚持铁腕治污,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创新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策,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
二、《规划》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生态环境优势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攻坚纵深推进,生态环境风险有效管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持续加大,长江、珠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基本建立;减污降碳作用充分发挥,绿色发展格局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稳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完善;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不断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新的成绩。
三、《规划》重点任务
(一)强化生态环境质量管理,巩固优良生态环境质量。以巩固优良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完善环境质量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将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稳定性向高水平提升,在巩固优良生态环境质量上出新绩。
(二)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五大攻坚行动,将污染治理和监管能力向高水平提升,在污染防治攻坚上出新绩。
(三)强化生态创建和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和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筑牢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在生态保护创建上出新绩。
(四)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培育绿色新动能,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将生态环境优势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的支撑向高水平提升,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上出新绩。
(五)构建严密的生态环境责任制度,深化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探索将生态产品总值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实施经济发展与生态产品总值“双考核”。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保护制度,构建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体系向高水平提升,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出新绩。
四、《规划》保障措施
(一)责任分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职能,研究解决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全局性、方向性重大问题和事项。各级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推动规划任务细化落实。
(二)资金保障。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各级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和各类财政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三)宣传引导。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规制度、进展成效、实践经验宣传与交流,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等典型示范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考核评估。《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专项考核内容,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重点督查范围,从严考核目标指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实施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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