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中国水网获悉, 江苏省环保集团继在苏州、宿迁、常州分别成立江苏省环保集团苏州有限公司、江苏省环保集团宿迁有限公司、江苏中吴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后, 拟在盐城和南通成立区域公司,将在南通市探索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模式)等。
近日,据中国水网获悉, 江苏省环保集团继在苏州、宿迁、常州分别成立江苏省环保集团苏州有限公司、江苏省环保集团宿迁有限公司、江苏中吴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后, 拟在盐城和南通成立区域公司,将在南通市探索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模式)等。
近日,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南通市人民政府2022年厅市座谈会 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指出将成立江苏环保 集团南通区域公司、探索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模式)等。
《通知》中具体将南通市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解为以下12项内容:
1.建设沿海地区“三线一 单”标杆区
出台《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
发布南通市近岸海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制定准入清单。进一步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提供项目落地的宏观政策引 导。
推进通州区开展“三线一单” 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2022年底前完成区域碳排放现状调查。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开发数据平台及移动端APP,健全数据共享、跟踪评估等长效机制。
2.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约束和激励并重,更多运用激励手段
持续抓好环境信用评价,动态调整企业信用等级,通过金融授信管控、差别水电价等措施,增强企业环境守法自觉。
2022年3月与省级以上园区(化 工园区)签署《项目服务局地联动合作协议》。对新、改、扩建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缩短环评审批时限。
开展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及“提醒式”执法。
建立大气污染应急管控豁免企业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夏季臭氧污染管控期间豁免限产、停产等措施。
3.建立同环境质量挂钩的总量政策
制订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调蓄方案,建立全市总量调蓄池,优先支持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定期调度各地减排工程进展和总量平 衡情况,推动指标及时出入库。
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提标升级、 “腾笼换鸟”,实施1000个以上大气环境治理项目、300个以上水环境治理项目,有效形成可替代总量指标。
4.构建模型,测算南通生态环境质量的拐点
围绕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编制南通市大气污染源精细化排放清单,摸清污染物排放现状, 建立本地化预测模型,合理规划大气污染物减排路径,有序推进大气治理。
梳理区域排放清单、主要河流水文信息和入河污染物通量,预测全市主要断面稳定达III类的时间表,明确减排治污路径。
5.推动重点企业实施清洁化生产
编制《南通市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对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116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创新开展工业园区、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优化改造园区基础设施,推动企业资源循环化改造,通过清洁化改造、综合化防治等源头治理措施实现减污降碳和节能降耗,打造1个清洁生产示范园区。
6.加快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从严从快整改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措施或任务细化到月度,原则上在二轮中央督察组进驻江苏前整改到位。
举一反三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严防同类问题在同一地区再次出现、在不同地区反复出现,以优质成效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7.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提升收集处理率、进水浓度等指标
深入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 准攻坚“333”行动,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实施10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 14.85万吨。
加强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和修复改造,着力解决雨污水管网错接、 混接、渗漏和外水入侵等问题,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实施53个配套管网工程,全市新建管网200公里以上。
8.在南通成立江苏环保集团区域公司
加快实质性推进,成立江苏环保集团南通区域公司。
9.加快推进园区限值限量管理
制定园区排污许可试点工作方案,探索以园区为单位,将园区排放量作为国家认可排放量发放排污许可证,推动腾出更多环境容量。
推进海安常安纺织园限值限量管理工作先行先试,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
扎实推进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4月底前省级以上园区实现监测监控数据与省平台联网,6月底前全面完成园区限值限量管理总量核定任务。
10.探索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模式)
对于EOD模式开发区域,委托第三方探索开展对收益和负债的综合测算,摸清生态家底、盘活生态资源,提供科学量化标准,为政府投资重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提供决策支持。
充分运用综合测算成果,以重点行业绿色发展为引领,推动传统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城市人居环境和城市形象提升等项目建设,实现生态环境资源化、产业经济绿色化。
11.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引领区建设
探索实施劳役代偿、栽种树木等替代修复方式。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以及南通地区实践,创新开展“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案例实践。
结合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责任范围,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履行率。
12.探索开展环境信访“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 试点
通过完善体制机制、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开展案件督查评查、 维护信访稳定秩序等举措,推进 环境信访工作法治化。
通过建立信访智慧平台、强化信息分析利用、提升基层信访效能等措施,推进环境信访工作信 息化。
通过加强源头问题预防、强化问题溯源整治、合力推动问题攻坚等方式,推进环境信访工作科学化。
4月20日,盐城市城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任连璋与省环保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陆继根举行视频会议,双方就成立区域性合作公司,共同推进盐城市水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江苏省环保集团官网集团理念中披露将引导省市国有资本联动发展环保产业的主要力量、引导省市国有资本联动发展环保产业的主要力量,以及全省环境治理技术研发和数据集成的重要平台。发挥省级国有资本在环境治理领域,特别是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维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引领全省环保产业发展,立足江苏、辐射长三角、面向全国,最终成长为世界一流的现代环保产业综合服务集团。
此次,江苏省环保集团继常州、苏州、宿迁后,拟在盐城、南通两地成立区域公司,正是其立足江苏,扩展在江苏省内版图的重要举措。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