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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布40个重点工程,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

时间:2022-02-25 09:24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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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加快生态环境领域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生态环境财政资金投入机制,重点加强对绿色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等领域的支持。完善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储备机制,推进重点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税管理多部门协作机制。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税收优惠政策。

积极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发展绿色租赁、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资产证券化、科创贷、节能环保设备国内买方信贷产品、碳资产质押等金融产品,构建多维度、全覆盖的综合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加快发展气候投融资,支持和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气候友好型绿色金融产品,支持机构和资本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强化金融机构的环境和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开展绿色金融业绩评价。充分运用河南省绿色发展基金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探索环境基础设施领域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与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组合实施模式。健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探索将环境高风险企业参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情况纳入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内容。

第三节 健全全民行动体系

丰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内容。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生态文化产品创作,与宣传、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紧密协作,策划创作一批高质量的戏剧、影视、动漫、词曲等作品,结合中原文化和黄河文化打造河南特色的生态文化品牌。加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生态县等典型示范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挖掘一批先进人物和集体的优秀事迹,开展典型报道。

拓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方式。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强化校园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开设相关课程。结合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和重要节点,用好新媒体平台及社区、学校等各方面社会资源,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线上线下宣传,广泛传播生态文明价值理念。深入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开展“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绿风尚”等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创建一批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开展各类环保实践活动,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大力引导绿色低碳出行。到2025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绿色出行创建城市的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党政机关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到2025年,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比例达到30%。

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技术进步和绿色发展。加强对环保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具备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持续推进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引导力,完善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全省“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平台建设,拓展河南环境微信平台服务功能,完善群众举报受理、查处、反馈、奖励制度。实施“一暗访、六公开”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公开曝光并约谈相关人员。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准确把脉公众关切热点,做好新闻热点回应工作。完善公众参与制度程序,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开展环境决策民意调查,搭建公众参与环境决策平台。

第四节 完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完善生态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开展黄河保护、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方立法,修订《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环境治理领域先于国家、省进行立法,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法规体系和适用规则。稳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重点区域流域排放标准和监测、监控等环境管理类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土壤、大气非甲烷总烃和氨的环境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研究制定生态环境规划区划、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调查评估、河湖健康评价等技术规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与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工作,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持续推进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实施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推动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实现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

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围绕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设污染物总量控制平台,实行全过程调度管理。依托排污许可证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监管和考核。统筹考虑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应,着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实施一批重点区域、流域、领域、行业减排工程。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考核体系,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制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将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将环境违法企业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纳入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水系源头地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拓宽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覆盖范围,探索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方式,探索开展大气、森林、草地、湿地、耕地等领域综合补偿试点工作。鼓励开展排污权、水权、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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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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