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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布40个重点工程,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

时间:2022-02-25 09:24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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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推广应用。加强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加快淘汰、限制、减少国际环境公约管理管控化学品。淘汰六溴环十二烷、十溴二苯醚、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酸氟,基本淘汰短链氯化石蜡、全氟辛酸等一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面禁止含汞体温计、含汞血压计生产,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用汞量不高于49.14克,且持续稳中有降。鼓励和支持研发应用无汞催化剂和工艺、限制或禁止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和技术。严厉打击持久性有机物非法生产和使用、添汞产品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

第五节 提高核与辐射安全水平

防范核技术利用领域安全风险。健全省级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及辐照、探伤等高风险活动辐射安全监管,全面建立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实时监控系统,强化高风险移动放射源与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建立健全辐射安全长效机制。完善省级放射性废物库安全防范建设,确保全省废旧闲置放射源100%安全收贮。有效控制重特大辐射事故发生。

推进放射性污染治理。建立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企业名录动态更新机制。纳入监管范围的企业自行开展辐射环境和流出物监测,监测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现状调查和分类处置研究。研究制定《河南省伴生矿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办法》。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优化监管机制,完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制度,加强辐射类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推进放射性物品运输等行政许可改革,推进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审批备案事项线上办理。加强核燃料过境运输监管。加强重点辐射污染源、电磁辐射设施监督性监测。强化核安全文化宣传和培育。

提升核与辐射监测能力。优化点位布设,建成各地全覆盖、敏感区域和重点区域兼顾的省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省级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自动监测站建设,完善核与辐射信息化平台,各地形成与监管职能相适应的辐射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

提高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应急演习机制,提升跨区域辐射监测应急支援能力。完善涉核社会风险预警和舆情管控机制。

第八章 深化改革创新,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

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完善省负总责、各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落实各级政府生态环保责任。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生态环境治理负总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加大生态环境资金投入。市、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具体责任,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落实相关部门责任。科学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推进落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其他相关规定,推动各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生态环保格局。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将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适时对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省管国有企业开展督察。将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四水四定”及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督察范围。按规定开展例行督察和督察“回头看”,针对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督察。落实督察整改闭环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促进问题解决。

第二节 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

落实企业生态环境责任。推动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化理念,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从源头上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排污企业依法主动公开环境治理信息,鼓励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

培育规范环境治理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方、行业壁垒,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加强环境治理行业监管,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支持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环保管家、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等创新发展。探索建立第三方治理单位污染治理效果评估制度。

推进环境权益交易。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深入推进排污权、用水权交易,争取国家支持我省建设区域性用能权交易中心,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绿色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等工作。强化碳排放交易与其他环境权益类市场的统筹协调。

完善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完善并落实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机制。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农村地区探索建立农户付费制度。完善“两高”行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落实清洁取暖政策及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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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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