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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

时间:2021-12-29 10:08

来源: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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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防治城乡面源污染

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全面加强各类施工工地、道路、工业企业料场堆场、露天矿山和港口码头扬尘精细化管控。完善扬尘防治帮包责任制,每月动态更新全市扬尘源清单,推进施工扬尘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八项扬尘防治措施”。强化降尘量监管,加强全链条、全作业面、标准化管控各类扬尘污染工作。到2025年,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全面实施分级道路分类保洁措施,建立“洒水、冲刷、清洗、清扫、捡拾”五位一体保洁控尘模式,达到“六净一洁一见本色”工作标准,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支路街巷等道路冲洗保洁力度,城市和县城主次干道机扫率、洒水冲刷率达到100%。对颗粒物考核排名落后的道路严管严控,有效实施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提升措施。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整治。完善源头管控、综合执法、部门协调、设施运行和检查监测等餐饮油烟污染长效监管机制。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积极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未安装油烟防治装置,或者已安装油烟污染防治装置但超过排放标准对附近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加强对烧烤区域的管理,杜绝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行为。对规模以上餐饮企业、食堂或者在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人口聚集区且投诉较多的餐饮单位,按规定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

实施露天矿山与石料厂整治。提高矿山在基建、开采、加工、物料堆存、物料运输装卸等环节的污染防治水平。结合露天矿山动态管理台账,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和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停产整治。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利用卫星遥感对露天矿山生态环境实施动态监测,到2025年,大、中、小型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90%、80%、70%,建立绿色矿山动态监管制度。

加强大气氨(NH3)排放控制。探索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摸清重点排放源。实行“以地定养”,种养结合,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推进规模化与标准化养殖,鼓励农牧结合,并与种植业生产配套布局。推进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等主要污染源或污染环节氨排放水平监测监控,积极争取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开展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力争2025年年底前,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削减完成省分解任务。

第六章深化系统治理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

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确保“两清零一提标”,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第一节加强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

强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管理。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统筹建立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对重要江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增加生态用水保障,促进水生态恢复。县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清零。持续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强化流域污染联防联控。编制实施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进流域差异化治理。推动形成小清河、徒骇河、汇河和大汶河流域上下游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以黄河、小清河等入海河流为载体,落实从山顶到海洋全过程、全要素区域联动机制,陆海统筹削减黄河、小清河入海总氮浓度。健全横纵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实现县际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全覆盖。加强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河流、重要跨界河流以及其他敏感水体风险防控,编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节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持续开展水源地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分。按照国家、省级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城镇水源地保护区范围,2021年年底前完成现有农村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保障水平,2025年年底前,除地质原因外,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分阶段在已划定保护区、保护范围的各级水源地建设“三牌一网”。2025年年底前,完成镇级和“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

深入开展保护区整治。大力推进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大力推进保护区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置,重点加强湖库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内各类垃圾清理。强化济南综合保税区、济南经济开发区准保护区污水处理监管。严格控制市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采矿、采砂等活动。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水务、卫生健康等部门之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大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档案。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单位应具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影响范围内风险源名录和风险防控方案,做到“一源一案”。探索开展卧虎山水库、乔店水库水源地新污染物调查研究和生物毒性监测试点。

第三节深化水污染防治

城镇污水污染治理。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重点解决城区结合部、东部和西部新城、北部起步区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到2025年,力争中心城区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80万吨。加强配套管网的建设和改造,着力解决莱芜区、钢城区污水直排、溢流现象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中心城区范围内小区、院落雨污分流改造,实现全市城镇管网雨污混流清零。加大污水收集设施养护管理工作,按照从污水主干管逐步向次干管、支管延伸的实施步骤,对城区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清淤检测,编制管线修复计划,实现污水纳管、清水入河。推广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厂排放标准,按要求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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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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