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规划》提出,将重点推进八大任务:
一是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强化产业、能源、交通、农业结构调整,加大能源、重点高耗能工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率先打造二氧化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的典范。深化碳排放交易,积极拓展碳普惠覆盖城市及涉及领域,探索建立碳中和示范区,推动煤电、水泥等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工程,推进有条件的地区或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
二是加强臭氧协同防控,引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实施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联防联控,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全面完成全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建立油品质量全生命周期监控体系,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货车。到2025年AQI达标率达到95%,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2微克/立方米以内,全省臭氧浓度进入下降通道。
三是实施系统治理修复,推进南粤秀水长清。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加强优良江河、重点水库入河入库支流综合整治,全面消除重要水源地入河入库河流劣Ⅴ类断面。实施全流域系统治理,推进工业、城镇、农业农村、船舶港口四源共治,推动重点流域实现长治久清。开展重要江河湖库水生态系统监测和评价,推进潼湖、淡水河、石马河等一批水生态系统修复示范工程,打造美丽河湖典范。到2025年,地表水质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0.5%,劣Ⅴ类水体、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
四是强化陆海统筹,加快建设美丽海湾。推动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加强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河口海湾环境综合整治,深化港口船舶、海水养殖、海洋垃圾等污染治理。加强自然岸线、滨海湿地、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在珠江口及邻近重点海湾实施“一湾一策”综合治理,分类施策建设一批美丽海湾。到2025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达到86%。
五是坚持防治结合,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严格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完善建设用地准入监管体系。全域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维护体系,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基本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土壤安全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六是加强生态保护监管,维护生物多样性。以南岭山地、典型河口海湾为重点,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开展生物物种调查评估,构建野生动植物监测、监管与评价预警系统,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监管体系,加强生物入侵风险管理。到2025年,生态保护监管体系逐步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稳步提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七是实施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珠三角各市“无废城市”试点建设,鼓励粤东西北各市同步开展试点,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加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强化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水平,推动有条件地区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快构建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体系。
八是树立风险防控底线思维,保障生态环境与健康。加强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推动新一轮涉重金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以典型内分泌干扰素、抗生素、全氟化合物、微塑料等为重点的新污染物监控评估与控制。全面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利用和监管,加快推动广东省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强化大亚湾/岭澳、阳江、台山、太平岭和廉江等核电站前沿综合核应急设施。
详情如下: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粤环〔2021〕1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广东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第一个五年。为深入贯彻习近 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 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围绕美丽广东建设的宏伟蓝图,坚持战略引领,以“推动全省生态 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为总目标, 坚持“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协同推进减污降碳 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思路,着眼 长远、把握大势,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奋力开 创广东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规 划》是“十四五”时期统筹推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和行动指南。
第一章 全面开启美丽广东建设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 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牢牢抓住重大 战略发展机遇,着眼长远、把握大势,奋力开创广东生态环境保护 新局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大成就
“十三五”时期,广东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新时代广东 改革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任务抓紧抓实,把污染防治攻 坚战纳入全省“1+1+9”工作部署系统谋划、全面部署、强力推进, 出台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连续三年高规格召开推进会。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分别担任 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第一总指挥、总指挥,连续两年签发 1 号 令,带领全省以必胜信心决心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是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效果最 好的五年,也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认识程度之深、 政策举措之实、投入力度之大、群众获得感之强前所未有,为“十 四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 基础,探索积累了许多成功做法和宝贵经验。
(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突破性历史性成就。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采取断然之 策、非常之举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大气环 境质量持续领跑先行,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实现连续 6 年达标,2020 年全省 AQI 达标率为 95.5%;PM2.5 浓度下降到 22 微克/立方米, 首次优于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25 微克/立方米),比 2015 年下降 30.3%;全国 168 个重点城市中,珠三角 6 市(深圳、 惠州、珠海、中山、肇庆、东莞)空气质量排名位居前 20;7 市(肇 庆、东莞、佛山、中山、广州、珠海、惠州)空气改善幅度排名位 居前 20。水环境质量实现重大改善,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 达到 87.3%,比 2015 年提升 9.8 个百分点(7 个断面),习近平总 书记 2018 年视察广东时指出的 9 个劣 V 类国考断面全部消劣,茅 洲河、练江、广佛跨界河流等重污染流域水质大幅改善,地级以上 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二)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共赢局面。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下好生态环境保护 “先手棋”。坚持以“双区 1”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美丽湾区建 设,积极支持深圳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中国典范,推动构建 与“一核一带一区 2”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始终保持战略 定力,持续推动产业、能源、交通结构优化调整,在落实“双统筹 ”中,出台绿色石化、新能源、安全应急与环保等 20 个战略性产 业集群行动计划,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省全面完成 10 万千 瓦及以上(不含 W 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 节能改造,超额完成钢铁、水泥等行业“十三五”去产能任务;珠 三角地区不再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十三五”淘汰落后煤 电机组约 390 万千瓦,经济发展新旧动能加速转换,资源能源消耗 强度大幅下降。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核电新能源产业,非化石能源 消费占比约为 29.1%,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 全省公交电动化率达 97.5%,在全国率先实现内河港口岸电全覆盖, 大力推行内河船舶 LNG 动力改造。全省单位 GDP 碳排放强度、能 耗、用水量分别比 2015 年下降 22.35%、17.05%和 34%,单位 GDP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较 2015 年分别下 降 36.26%、35.14%、34.10%和 30.07%,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三)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有力解决一批人民 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高标准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契 机,推动一批“老大难”问题取得重大突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 交办的 10480 宗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全部办结,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 务全部按时完成。茅洲河、练江等重污染流域通过强力整治,由污 染典型转变为治污典范,逐步恢复水清鱼跃,让流域两岸群众切实 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果,成为督察整改的正面典型。2985 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项目、建筑以及 1412 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全部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 源水质 100%达标,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保基础 设施“邻避”问题得到妥善处置,“十三五”期间全省未发生较大 以上突发环境事件,2020年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比2015年下降17.2%。
(四)强化系统治理和精准施策,探索形成符合广东实际的治 污路径。率先在全国聚焦臭氧污染防治,开展区域大气污染防控, 整合院士专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关攻坚中心,指导各地分析大气 污染物排放特征,完善管控清单,强化污染天气应对,形成“预测 预判—减排方案—措施制定—落地跟踪—综合评估”的科学闭环工 作机制。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管控,开展建筑陶瓷行业“煤改 气”生产线设备清洁能源改造,严格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达标监管, 健全大气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精细化管理体系。以断面达标为牵引 科学系统推进全流域治理,实行“一河一策”,建立“一图一表一方 案”,实现干流和重点支流水质上图、重点工程列表,做到“一张图 干到底”。建立重污染河流整治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央企、省属国企 “大兵团、机械化作战”优势,集中攻坚,科学推进茅洲河、练江、 石马河、东莞运河等流域系统治理。“十三五”探索形成的挂图作战、 精准防控等治污模式,为“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进 美丽广东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全力夯基础补短板强监管,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以超常规力度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全省累计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 386 座、处理能力达到 2798 万吨/日,其中“十三五”以来新增 870 万吨/日,处理能力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全省城市污水 管网达到 6.8 万公里,其中“十三五”以来建成 3.3 万公里。“十 三五”累计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453 万吨/年,基本满足全 省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需求。以疫情防控保障为抓手,大力提升 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及时、有序、安全 处理处置。
持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全国率先开展颗粒物组 分网、VOCs 成分网建设,将 VOCs 在线监测纳入粤港澳珠三角区 域空气监测网络,构建“天空企”“点线面”一体化、立体化、全 覆盖的大气污染监测体系;建成联网水质自动站 352 个,在东江、 韩江流域率先建设生态广东视窗;建立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 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新增 11 个国控大气辐射自动监测站,实现 全省辐射监测自动站全覆盖。建成珠海高栏港、茂名河西石化有毒 有害气体预警体系,搭建环境风险源与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平台。 全面完成第二次 60 余万家污染源普查,推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 全覆盖。完善各级执法人员前端移动执法终端配备和后台移动执法 业务管理支撑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用能监 控等非现场执法检查手段,提升环境监督执法效能。加快“数字政 府”改革,搭建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
(六)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 良好格局。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 运作”为主线,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长效机 制。生态环境机构改革顺利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完成。建立“1+4 4” 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体系,健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完成第 一轮省级督察全覆盖。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建立河湖管理长效 机制。率先出台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党政同责、一 岗双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有责部门全覆盖。制(修)订大气、 水、土壤、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约 90 件次,增强 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建立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双随机、一公开 ”、环境监管网格化全覆盖管理等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现案例实践地市全覆盖,有力督促企业 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在重污染流域试行污染举报重奖制度,精准打 击企业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试行环评豁免、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生 态补偿机制,在东江流域实行省内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加快绿色 金融创新,全面推进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在绿色 金融标准、绿色产业和企业融资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大力实行差 别电价、阶梯电价和环保税优惠等激励政策。深入推进碳交易,全省累计成交碳排放配额 1.6 亿吨、成交额 32.9 亿元,均稳居全国首 位,是全球第三大碳交易市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碳普惠制 度,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从目标指标来看,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设置的 20 项指标,除沿海城市总氮排放量缺少统计数据外,其他 19 项指标 均顺利完成。
第二节 对标美丽广东建设任重道远
尽管“十三五”期间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大成就,但是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得到根本缓解, 对标美丽广东和美丽湾区的建设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 境的热切期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切实加 以解决。
(一)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基础仍不牢固。我省污染源数 量多、分布广,累积性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部分要素、部分因 子污染尚未得到根本解决。VOCs 和 NOx 协同减排水平有待提升, 臭氧尚未进入下降通道。河涌水体“微容量、重负荷”现象仍然存 在,重点流域水质达标基础仍不牢固,水生态系统功能尚未恢复。 上游省份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我省水环境安全存在潜在风险,保 好水压力持续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薄弱,陆海统筹系统性 不足,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河口海湾水质亟待改善。海岸带 典型生态系统受损,全省红树林生态功能有待提升。局部区域土壤 重金属累积性污染问题突出,矿山开发遗留的生态破坏问题仍待加 快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短板依然突出,人居环境水平与先进省 份差距明显。
(二)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问题仍然突出。全省能源消费总量 刚性增长需求仍然存在,煤炭、石油等传统化石能源仍占主导地位。 局部区域工业化城镇化仍将持续快速推进,新增城镇人口将相应增 加能耗、用水量、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沿海重大钢铁石化项目陆 续落地,新增污染排放仍居高位。外部环境日趋复杂,我省作为改 革开放前沿,面临的风险更加直接,能源和产业转型升级面临挑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确定性因素增多。
(三)对标美丽广东建设生态环境目标仍有差距。绿色生产生 活方式尚未形成,源头管控和结构调整力度亟需加强,二氧化碳率 先达峰面临较大压力。空气质量仍需持续改善,2020 年珠三角地 区 PM2.5 浓度虽降至 21μg/m3,但与国际一流湾区相比仍有明显差 距。水生态修复尚属起步阶段,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严峻,优质生 态产品供给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美丽广东建 设任重道远。
(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十 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更加突出系统性和整体性,对治理技术手段的 精准性、有效性提出更高要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仍未补齐, 粤东西北部分地区污水管网配套不足,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仍存在区 域性、结构性失衡。污染源精准溯源监测能力不足,大数据、人工 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手段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应用尚处于起 步阶段,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亟待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 量仍然不足,执法设备相对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绿色金融、财 税等经济政策的激励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部分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落 实不到位,垃圾分类、绿色消费、节水节电等绿色生活方式尚未完 全转化为公众的自觉行动,全民生态环境素养有待提升。
第三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机遇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大机遇。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 环境保护提供了强大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 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2018 年全国生 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 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遵循,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 了强大动力和力量源泉。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各级党 委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普遍提高、责任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 护督察机制不断完善,各部门齐抓共管、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 作的局面正在形成。
(二)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内生动力逐步 增强。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全省人均 GDP 达到中高收入经济体水 平,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备 良好的经济社会基础。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的愿景更加明确,降碳 成为引领绿色发展的总抓手,《中美应对气候危机联合声明》的发 表将加速绿色低碳转型和气候技术创新领域的合作,为产业、能源、 交通等低碳转型带来新机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资源能源利 用效率不断提升,用水总量稳定下降,煤炭消费进入平台期,传统 主要污染物排放已跨越峰值稳定步入下降通道,资源环境压力有望 舒缓,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内生动力逐步增强。
(三)构建新发展格局等重大战略全面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迎 来历史新机遇。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 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广东正努力打造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 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更加迫切。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人 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实现广州、深圳“双城联动”, 对优良生态环境品质的需求更加迫切。“一核一带一区”的区域发 展格局加快形成,擘画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区域协调发展新蓝图,有 助于从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宽视野上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擦亮广东发展的绿色底色。
(四)改革创新全面深化,“大环保”“大监管”“大治理” 新体系加速形成。省市县三级全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生 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机构改革将 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行有机整合,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生 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着力实现“一个贯通 7”和“五个打通 8”。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改革提升了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生 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了行政执法职能和资源的统筹 配置。数字经济加快发展,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 技术加速创新,新技术、新业态将给生态环境治理带来新手段、新模式,将加速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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