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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发布:双碳、新能源、治污这样干

时间:2021-11-02 14:36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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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全面推行垃圾分类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建设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体系,采取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投放比例。科学确定投放点位置、投放时间及投放规范。建设科学合理的分类收集体系,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布局,科学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到标志规范、分布合理、数量充足、环境友好。建设完善匹配的分类运输体系,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配备满足垃圾分类运输、密封性好、标志明显的专用收运车辆,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加快完善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全面推进焚烧处理能力建设,稳步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强有害垃圾分类和处理,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统筹各类生活垃圾处理。到2025年,全省地级以上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严控商品过度包装,引导生产企业规范商品包装设计,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可循环使用、可降解和易于回收的绿色包装材料,推广使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提升快递包装产品规范化水平,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到2025年,全省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20%以上。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发挥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鼓励建设宣传科普基地,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群众认识水平。试点探索生活垃圾分类账户积分制度,有效引导和促进居民科学分类。积极倡导集约、节约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培养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强化示范引领。积极推动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分类类别全覆盖,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

第九章 保障措施

创新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规标准,强化资金保障,实施重大工程,严格监督考核,深化合作交流,抓好规划执行落实,推动蓝图变实景。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全面领导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提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落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作出广东贡献。

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省各相关部门推进规划实施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跨部门协同联动,做到部门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地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第二节 完善法规标准

完善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绿色发展法规政策,开展生态环境教育、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海洋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或修订等工作。支持和鼓励各地级以上市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健全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或修订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和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地方标准。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制定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做好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开展相关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的实施情况评估工作。

第三节 强化资金保障

加强财税支持。建立与经济体量相符、与财力增长协调的财政环保投入常态化机制。深入实施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的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好现行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

完善金融扶持。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加快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加强绿色金融标准研究,推动绿色信贷、绿色供应链金融创新,健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工作机制。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政策,探索推进用水权、用能权、排污权和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建立健全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差别化价格政策和行业阶梯价格政策等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

第四节 严格监督考核

强化目标评价考核。结合编制各年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报告工作,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强化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管理,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及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内容,加强各类考核结果的应用。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

完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立健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规范开展例行督察和派驻监察,针对性开展专项督察。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工作模式。严格督察整改,加强信息化管理,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探索将规划的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围,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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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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