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近18亿南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开始资格预审

时间:2021-10-19 14:19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赵凡

评论(

近日,中国水网从E20标讯系统E标通获悉,江西省南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前湖水系及乌沙河上游段)PPP项目开始资格预审。

根据《江西省南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前湖水系及乌沙河上游段)PPP项目实施方案》,本项目总投资为179,100.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7,163.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1,549.87万元,基本预备费12,697.11万元;建设期利息 7,689.57 万元。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防洪工程、外源治理工程、内源治理工程、水源活化工程、生态修复与水质改善工程及景观提升工程等综合性的整治工程。

(1)防洪工程:工程治理范围内防洪工程主要包含现状不满足防洪要求河段,主要包括河道扩宽及护坡工程,治理河段包括青山水 1.8km,永强排水渠 4.6km,物华排水渠 1.1km,前湖干流 1.2km,华南渠 0.7km。 治理目标:前湖干流 1.2km 河道防洪达到 50 年一遇、其余河段达到 20 年一遇防洪标准。

(2)外源治理工程:对物华排水渠、华南渠、永强排水渠、前湖水两侧的排水口进行截流设计,对合流制和错接的污水、初期雨水进行截流,通过污水管网和调蓄处理等工程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前湖水系新建 DN800 污水管 2.3km,新建 DN200-1800 截流管25.92km;新建 2 座初雨处理站,处理规模共计 2.25 万 m3/d,新建 2座生态滤池,处理规模共计 1.06 万 m3/d,新建 5 座初雨调蓄池,调蓄容积共计 6.53 万 m3。

(3)内源治理工程:根据底泥检测结果,清除河道污染受污染底泥并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需对前湖水系进行底泥环保清淤,清淤量为 14.8 万 m3。

(4)水源活化工程:根据环境需求及水源分析,拟将赣江作引水活化的来源,从赣江进行合理的水力调配。

(5)生态修复与水质改善工程:前湖水系构建4.95万m2湖泊清水型水生态系统、2.78万m2河流型生态系统、浮动湿地793 m2、微生物附着基4.4万m2;针对华南渠 0.44km、永强排水渠 0.5km、前湖水 1.8km 河道长度范围内水域采取一系列生态修复措施,将退化或被损坏的水生态系统逐步修复,恢复或修复生物栖息地,为滨水动植物提供生息空间,改善水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恢复生物多样性水平;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逐步减轻水体污染;提升水体的环境容量、稳定维持水质净化效果;改善景观和人居环境;使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或使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实现人与环境、生物与环境、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达到持续的协调统一。

(6)景观提升工程:对工程范围内景观进行适度提升。主要为留山公园和水系两侧绿化带景观设计。景观总设计面积:留山公园设计面积:7.2 万m2,水系两侧绿化带设计面积:27.4 万m2。

(7)工程目标:根据城区河流功能定位,并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75 号),规划区域内水体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的要求;未列入功能区划的水体,达到基本消除黑臭的目标,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TN除外)。

(8)前述建设内容最终以政府方审定的范围为准。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本项目拟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授权出资人(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按照项目合同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工作,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获得服务费用,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和社会资本将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相关资料等全部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南昌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政府授权出资人(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1%:99%,由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认缴,注册资本在建设期内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批实缴到位。中标社会资本的股权不得由第三方代持。

项目公司注册地为项目所在地南昌市;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金额 36,410.97 万元。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2 年(含建设期 2 年)。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 5 个),联合体牵头人出资比例在联合体出资总额中应当最高,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各单位承担的义务及出资比例,联合体成员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占股(出资比例不能为 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第四开标室(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中大道 1318 号)。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