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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主题沙龙举办

时间:2020-11-09 09:18

来源:E20环境平台

作者: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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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耿树标从市场一线学习者、实践者、探索者的角度分享了他的思考。他首先介绍了中国铁工投资是中国中铁向生态环境与城市开发领域转型升级的全国性专业化平台,聚焦于生态环境和城市开发融合发展的实践探索。他提出EOD模式落地发展要着重解决好5个方面的难题,一是要选择好战略方向问题,要精准选好能够支撑EOD模式落地实施的地域与区域;二是要选择好与企业自身目标、价值、理念相契合的地方政府,形成发展的共同体,实现EOD模式投资收益的平衡;三是要选择好模式、技术和产业,实现土地出让与城市开发、产业导入间的循环畅通;四是要选择好伙伴,形成产业协同优势;五是要选择好实施团队,瞄准风口和目标,进行全方位资源配置和长期的深耕,培养高水平的操盘手团队。

  中化学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新荣介绍了中国化学的生态环保加经济林一二三产融合项目,通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发展经济作物,再将树木的果实制成药品、食品、美容制剂等,追求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举。在这类项目上中国化学有特有的优势,希望融合更多企业、平台、专家的力量联合来做。之后吴新荣提出了生态环保加化工围江、化工围城的问题,他认为在长江大保护背景下,长江包括黄河以及其他流域沿江的化工企业搬迁将会有很大的商机和机会,而这些项目要做好必须在政策机制上有所突破, 应围绕环保项目做好两点,一是整治出来的土地资源的收益是否可以用来平衡企业环境整治的投资,二是整治环境让周边区域升值,溢价的空间是否能与企业做适当的分享,如果这两点有实质性的突破,EOD试点和项目也会实质性落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邢俊义认为政策制定要回归初心,他认为EOD的初心在于四个方面,第一它是落实两山理论的机制抓手;第二在经济上能够解决外部投资内部化的问题;第三城市开发的主体是城市,是城市政府,城市政府是需求端;第四市场参与主体企业、行业平台、专家学者及相关领域专业人士是供给端。EOD模式其实有三个维度,一是政策,模式设计要考虑环境基础,顶层设计要有共识管理;二是在需求端,要去激活地方政府的主观意志,给他一些政策的抓手和空间,真正的实践来自于基层政府,要避免主体缺位的问题;三是供给端也要呼应政策,做好企业间的生态发展合作。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李诗刚在发言中强调EOD要做到三个不要:第一不要政出多门,试点就一个规章定下来,不要搞得下面无所适从;第二不要罗雀掘鼠,也就是在解决投资问题上金融机构要有一些创新;第三不要泥沙俱下,本次试点要有一个指标体系和大概的规范,应拒绝假生态,使项目投资真正以生态为导向,必须提高生态系统的恢复能力,必须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必须提升生态系统的功能,还必须扩充生态产品的供给。

  中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向东表示中持股份也做过一些类似EOD这种模式的把有机废弃物处置和生态农业相结合的项目,他认为EOD试点应该加强政府的引导和促进,因为政府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在生态环保和城市的开发上,在具体机制和措施上能够助力,能比较有效地打开局面。

  北控水务集团政策研究室主任黄文龙认为EOD这种模式确实在某些领域比较适合,比如工业园的搬迁开发,但在一些更大的层面上可能相对比较困难,试点要注意选取比较合适的项目。在大环境治理方面,黄文龙提出有没有可能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做一些跨区域的资源安排,例如利用土地指标招商引资,因为土地是唯一能够覆盖大体量的环境投资的。

  北控水务集团市场投资中心副总经理徐东升认为EOD在探索过程中要注意四个方面,一要避免概念的混淆,不要把EOD和资源补偿(RCP)混淆,虽然RCP也是可行的模式,但就EOD本身而言应该尽量避免无关的项目捆绑,应该聚焦于项目本身的生态价值提升所带来的溢价的反哺;二要避免过分夸大产业收益贡献,因为相关产业本身也需要一定的投入和成本,有其自身商业逻辑,过分夸大产业价值会导致账面上看项目似乎能自平衡,真正实施起来难以落地;三是EOD最终需要有一套生态价值核算体系,在这套体系未建立之前,可以先从要素角度做出试点,比如把土地、商业、其他资源要素拆分出来去做量化;四是EOD价值的整体发挥离不开价费机制的改革,生态环境领域要从原来的“污染者付费”模式转向“污染者付费+受益者付费”,在推进过程中产业经济价值所依赖的价费机制改革要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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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龙在大家的积极发言、热烈探讨中降下帷幕,各方在EOD模式理念、试点推进、协调发展、产业融合等方面达成了共识。此次活动加深了各界认知,促进了各方携手,为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良性发展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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