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项目回报机制
根据污水处理项目特点,本项目缺乏使用者付费,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通常由政府或其授权机构通过捆绑自来水费收取污水处理费,政府再统一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因此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6.土地使用权
在合作期内,政府无偿提供本项目用地给项目公司占用和使用,项目用地的土地权属不发生变化,仍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持有。项目公司需自行承担与项目土地使用、房产等有关的各项税费。
本项目用地将按现状交付项目公司无偿使用,项目公司按照交付时现状予以接受(包括地下土层条件),政府方不对项目公司做出任何保证。
项目公司不得将土地用于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不得将该等土地的使用权用于抵押或其他担保权益。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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