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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祯集团与中节能通过视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中节能将成为实控人

时间:2020-03-20 09:09

来源:中节能、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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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3月13日下午,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视频签约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宋鑫,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余红辉等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国祯集团董事会主席李炜,董事会副主席、党委书记常先米、总裁李松珊等管理团队成员出席视频会议,会议由余红辉、常先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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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鑫指出,中国节能和国祯集团都有保护环境、造福社会的共同愿景和使命,发展理念、发展方向和主营业务高度契合,本次股权转让对于双方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节能将切实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发挥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主体平台的作用和在节能环保领域的综合优势,结合国祯环保在污水处理领域的核心优势,拓展水务业务国内外市场,加快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创新机制,进一步探索上市公司层面的股权激励及混合所有制等改革,激发企业活力和内生动力,共创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李炜表示,国祯集团一直致力于自然生态环境改善,“产业报国,奉献社会”是国祯集团的宗旨,也是我们的初心和使命,双方合作是企业开创新局面、展现新作为、谱写新篇章的最佳选择。希望通过本次合作将国祯环保打造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标杆企业。合作后国祯环保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利用双方品牌、技术和渠道,按照中国节能的战略部署,奋发进取,大干、实干、巧干,创造新业绩,在质量、规模、技术和专业化水平等方面迈上新台阶。

会上,宋鑫、李炜在律师代表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见证下,通过视频方式同时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以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等系列重要合作协议。国祯集团向中节能转让所持100,588,051股公司股份,转让价格14.6636元/股,转让价款1,474,982,944.64元。同时,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国祯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41,977,70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中节能行使。若上述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等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中节能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国祯集团持有公司17.45%股份,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19%。国祯集团及其法人李炜承诺,国祯环保2020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

中节能表示,国祯集团与中节能在发展理念、发展方向和主营业务上高度契合,对共同合作打造世界一流的节能环保健康产业集团形成了共识。双方将进一步建立高效运作机制,推进有关业务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且符合上市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中节能在交割日后将逐步向国祯环保注入优质水务资产,提升上市公司运营规模、增强运营效率,实现上市公司与中节能的业务优势互补。

在双方共同努力下,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祯环保,使之成为中国水务行业有较强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的优秀领军企业。双方也将以此次股权转让为新起点,在多个相关领域全面合作,共同致力于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让生活更美好。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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