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2019年11月督察组对青岛市开展驻区督察发现,青岛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大量污泥积存,乱堆乱放现象严重,污泥处置企业管理不规范,环境违法问题频发。
一、基本情况
青岛市城区现有团岛、海泊河、娄山河、李村河、麦岛等5家污水处理厂,均由青岛市水务集团下属子公司青岛水务集团环境能源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城区5家污水处理厂现每天产生污泥900吨左右。青岛市对城区污水处理厂每日出厂污泥实行“配额”管理,统筹外运处置。2019年以来,污泥处置分别由青岛市娄山河水务资源有限公司和青岛洁润环境有限公司承担420吨/天的日常处置任务,由青岛南方国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50吨/天的应急处置任务,3家企业均通过堆肥方式对污泥进行处置。据测算,青岛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能力存在130吨/天左右的缺口。
二、存在问题
(一)借应急之名纵容企业违法生产。督察发现,青岛南方国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建成的350吨/天污泥堆肥项目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2017年2月,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在明知该项目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以应急之名批准该企业承担污泥应急处置任务,并与企业签订“过渡协议”。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该企业通过青岛鸿运达工贸有限公司向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大学地块倾倒城市污泥15000余方;2019年3月,向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红湾地块倾倒工业污泥、城市污泥1500余方,经检测,华红湾地块红色、黄色污泥的总锌浓度超出国家限定标准12.5倍,涉嫌污染环境犯罪。2019年4月,该企业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应急处置“过渡协议”
(二)再借应急之名长期储存污泥。2017年8月,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要求青岛水务集团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对城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简易存置。2017年12月,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再次以应急之名,批复同意青岛市水务集团在娄山河污水处理厂内选址建设污泥临时堆场。截至督察时,污泥临时堆场已“应急”运行近2年之久。(三)污泥乱堆乱放问题突出。督察发现,除麦岛污水处理厂外,城区4家污水处理厂内均有大量污泥临时堆存,其中娄山河污水处理厂内堆存近8000吨,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内堆存4000多吨,海泊河污水处理厂、团岛污水处理厂内各堆存2000吨左右。另外,在娄山河污水处理厂内还积存污泥近3万吨。截至目前,青岛市城区累计堆存污泥近5万吨,覆盖不到位,气味刺鼻,现场管理混乱。
污泥乱堆乱放现象随处可见
(四)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存在较大风险隐患。随着大量污泥进入临时堆场,堆场能力迅速接近饱和,部分污水处理厂通过增加污泥停留时间、增大污泥回流量等方式减少污泥产出量,污泥在工艺系统中长时间积存,导致生物池污泥浓度急剧升高。其中,李村河污水处理厂生物池污泥设计浓度3500mg/L,实际浓度高达9000mg/L;娄山河污水处理厂生物池污泥设计浓度3500mg/L,实际浓度高达6600mg/L。因生物池污泥浓度过高,超过二沉池处理能力,造成二沉池跑泥严重,各种排泥和反冲洗泥量增大,出水水质超标风险提高。污水处理厂通过增加曝气时间和投药量等方式维持运行,污水处理系统长时间处于非正常工况,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五)污泥处置企业违法行为频发。除青岛南方国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倾倒污泥外,青岛娄山河水务资源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相关手续情况下,将近1.5万吨堆肥产品露天堆存在私自建设的未采取防渗措施的临时堆场;青岛洁润环境有限公司将近10万吨堆肥产品长期露天堆存在厂区北侧基本农田中。
三、原因分析
青岛市相关部门政治站位不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树得不牢,对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问题重视不够,多次采取“应急”措施,不担当、乱作为,不在“治本”上下功夫,而在“治标”上作文章。日常监管不到位,疏于监管、履职缺位,对污泥处置工作指导、督促不力,导致相关企业违法违规问题长期存在,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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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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