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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伶俊:江苏省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新一轮提标建设

时间:2019-08-28 10:27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徐冰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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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水碳源不足最为突出,同时还有冬季低水温问题;

溶解态有机磷问题。

3、运行管理问题:

运行管理问题主要分为技术人员缺乏、工艺现状分析不足、设备仪表运维欠缺等问题;

日常检测与运行优化关联性分析不足、评估能力不强;

小型污水处理厂和建成较早的大型污水处理厂更应加强管理。

4、其他问题:

可用占地问题;

水量波动下的水厂超负荷运行问题;

升级改造过程的连续运行问题。

基于调研,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和发布了《江苏省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DB32/1072提标技术指引》。

何伶俊表示,其中的一些技术不仅仅是针对这一轮提标,也有一些未来长远发展的考虑。

一、工作流程与技术评估

源头管控

1、生活污水

(1)居住小区和公共建筑等的生活污水应依法规范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城乡规划部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时,应采纳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意见。

(3)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建设排水管网等设施。

2、工业废水

(1)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依据企业环评批复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对接管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排水情况进行评估,新建、改建、扩建工业企业以及各类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循环园区(以下统称工业园区)内产生的工业废水,不应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光伏、垃圾渗滤液等含重金属或高浓度、难生物降解污染物废水,不应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由于历史原因已经接入的,应限期退出。

(3)化肥、焦化、洗毛、制革、石油精炼、煤加工等高含氮工业废水,不应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由于历史原因已经接入的,需给予特别关注和监控,在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的基础上,应经评估后确定是否限期退出。

(4)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对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排水户进行评估,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应限期整改;达到相关要求的依法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5)已获许可的工业企业应将接入口位置、排水方式、主要排放污染物等信息主动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和相关部门监督。

3、河湖水及施工降水

(1)河湖水不得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有条件时,应合理控制河湖水体水位,防止倒灌进入市政排水系统。

(2)施工降水或基坑排水不宜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鼓励采取自行处理措施,并将处理后水质较好的施工降水或基坑排水直接利用或用于河道生态补水。

4、管网运维保障

(1)应制定完善的管网运行维护保障计划。

(2)应加强排水管网的验收、运行、巡查、养护与维修,保障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提升管网综合管理水平。

(3)鼓励按《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2009)相关规定,采用CCTV、QV等数字化设备开展排水管网功能性和结构性缺陷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及时对排水管网进行修复完善。

(4)应建立泵站、管网、污水处理厂的联动调度机制,防止管网冒溢,确保管网安全和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5)鼓励采用厂、网、受纳水体一体化管理模式和专业化运维方式。

技术评估

1、源头管控调查

拟提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前,应开展源头管控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居住小区和公共建筑生活污水是否依法规范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排水设计方案建设管网等设施。

(2)是否存在新建、改建、扩建工业企业以及各工业园区内产生的工业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情况;是否存在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光伏、垃圾渗滤液等含重金属或高浓度、难生物降解污染物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情况。

(3)是否存在河湖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情况;是否存在施工降水或基坑排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情况。

(4)是否有完善的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行监管系统;是否建立完善的管网运行维护保障计划并定期开展管网排查和清淤;是否建立有效的厂、站、网联动调度机制。

2、水质水量特征分析

水量分析

(1)根据服务区域内水量的日、月、季变化规律,以及旱、雨季变化特征,合理设定变化系数,保障水量水质高峰时段出水达标。

(2)结合区域规划、排水规划,合理确定近远期规模、设施布局、建设时序、工程预留措施与用地等。

水质分析

(1)现状水质分析

开展拟提标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固体(SS)、氨氮(NH3-N)、总氮(TN)、总磷(TP)等水质指标日均值的统计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概率分布、变化系数、关联关系等。必要时补充连续24 h的时变化检测分析。

(2)未来水质预测

结合区域规划、排水规划和提质增效要求,预测未来水质变化趋势,合理确定拟提标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质设计值。

水质指标测试

(1)应按《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60-2011)要求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检测,拟提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指标不全、数据不足的,应进行补充测试。

(2)重点关注CODCr、TN、TP及BOD5等指标,加强BOD5的日常检测,作为进水可生化性、碳氮比等参数分析的重要依据。

(3)对存在达标难度的指标开展关联组分分析,重点关注CODCr中溶解性难生物降解CODCr组分、TN中硝态氮和出水溶解性不可氨化有机氮组分、TP中溶解性难化学沉淀TP组分。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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