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农村污水的处理方式。结合现阶段的农村需求和技术成熟度,结合“水十条”要求的以县域为单元,《标准》提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此外,还借鉴国内外农村污水治理在集中与分散处理方式选择经验,提出分户污水处理、村庄污水集中处理和村庄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等方式。在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进行综合经济比较和分析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处理方式、技术工艺。
2、设计水量和水质。不同地区农村的生活习惯、生活水平、气候条件、水源条件、用水结构等差异导致农村污水的排放量和水质差异很大,很难给出具体的设计值。《标准》中列出的数据范围仅供没有基础数据的地方参考,应该首选实地调查确定农村污水的排放量与水质。
3、强调农村污水收集管网的重要作用。目前,农村污水治理强调技术,收集系统比较欠缺。过去大多参考城市排水管网设计,造成投资大很多浪费。《标准》中对此做了一些要求,提出根据排水量和坡度确定管径和流速情况,并对管道、检查井等做了管理规定。
4、农村污水处理技术的参数优化。在标准中,对具体技术的参数进行了优化,以更适应我国农村污水的特征。优化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内近年来工程的经验总结及国外经验的借鉴,并针对改厕,对厕所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出要求。
5、应加强农村污水处理中污泥的处理和处置。很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并没有污泥处理环节,随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运行,农村的污泥问题将越来越突出。《标准》提出对于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方式,希望建立完整的系统,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尽可能回归农田或者资源化利用。
刘俊新认为,从经验来看,农村污水治理不能照搬城市模式,也不能全国农村一刀切,应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宜的模式。他表示,在该标准正在推进中,希望能够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标准化和规模化发展。“在标准发布之后,业内同仁若在实施过程当中发现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今后的修订。”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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