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16 15:03

来源:河南环保厅

评论(

(五)督促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及时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与管理平台”中填报自行监测信息,实现全面联网,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省厅将根据“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与管理平台”以及省厅网站“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栏目发布监督性监测信息的统计结果,适时对各市(区)自行监测方案完善率、联网率、完成率和监督性监测公布率进行通报、排名,对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未达到要求的地方环保部门进行通报。

五、切实加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组织辖区内排污单位做好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实施的业务指导工作,同时对辖区内排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对重点排污单位拒不开展自行监测,不发布自行监测信息,或自行监测报告和信息公开过程中有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故意延报监测信息结果,或者开展相关工作存在问题且整改不到位的,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18年10月30日

主办:环境监测处督办:环境监测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印发

12

编辑:刘影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