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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事业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初显

时间:2018-09-18 13:37

来源:国家统计局能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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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气污染防治不断强化。

针对一些地区出现的大气污染问题,2013年,国家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提出了明确目标要求。自实施以来,各项相关措施得力,工作有效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效果初现,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形势总体向好。

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数和优良天数有所增加。2017年,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占29.3%,未达标的城市占70.7%;平均优良天数比例78.0%。

城市颗粒物浓度和重污染天数逐步下降。2017年,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城市(基于2015年PM2.5年平均浓度未达标的262个城市)年平均浓度48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5.9%。2016年全国338个城市PM2.5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6.0%;PM10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下降5.7%;重污染天数比例为2.6%,下降0.6个百分点。第一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PM2.5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30.6%;优良天数比例为74.2%,比2013年提高13.7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3.0%,比2013年下降5.7个百分点。

重点区域细颗粒物浓度有所改善。2016年,京津冀区域PM2.5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33.0%;长三角区域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下降31.3%;珠三角区域PM2.5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下降31.9%。

(三)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

针对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2012年,国家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要求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在重点流域方面,2012年出台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到2015年,重点流域总体水质由中度污染改善到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8个百分点。

在海洋环境方面,修订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出台了《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等多项规划,印发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为科学谋划海洋空间布局、实现“多规合一”提供了国家层面的管理依据。

地表水水质总体情况得到改善。Ⅰ类、Ⅱ类水占比大幅提高,Ⅴ类、劣Ⅴ类水占比逐步下降。2016年,全国23.5万千米的河流水质状况评价结果显示,全年Ⅰ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6.5%,Ⅱ类水河长占48.3%,Ⅲ类水河长占22.1%,Ⅳ类水河长占9.6%,Ⅴ类水河长占3.7%,劣Ⅴ类水河长占9.8%。2000年,全国11.4万千米的河流水质状况评价结果显示,全年Ⅰ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4.9%,Ⅱ类水河长占24.0%,Ⅲ类水河长占29.8%,Ⅳ类水河长占16.1%,Ⅴ类水河长占8.1%,劣Ⅴ类水河长占17.1%。

湖泊水质状况稳中向好。2016年,全国118个主要湖泊共3.1万平方公里水面水质评价结果显示,全年总体水质为Ⅰ~Ⅲ类的湖泊有28个,Ⅳ~Ⅴ类湖泊69个,劣Ⅴ类湖泊21个,分别占评价湖泊总数的23.7%、58.5%和17.8%。2000年,全国重点评价湖泊24个,水质达到Ⅲ类以上的湖泊有9个,4个湖泊部分水体受到污染,11个湖泊水污染严重,分别占评价湖泊总数的37.5%、16.7%和45.8%。

近岸海域水质总体向好。一类海水比例逐步增加,四类及劣四类比例不断减少。2017年,全国近岸海域417个海水水质监测点中,达到国家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监测点占67.8%,三类海水占10.1%,四类、劣四类海水占22.1%。2001年,全国近岸海域357个海水水质监测点中,达到国家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监测点占40.0%,三类海水占18.6%,四类、劣四类海水占41.4%。2017年与2001年相比,一、二类海水比例提高27.8个百分点,三类海水比例下降8.5个百分点,四类和劣四类海水比例下降19.3个百分点。

五、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持续改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城镇化率大幅度提升,使更多的人享受城市生活的便利,拉动消费、增加投资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随之而来也暴露出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规划落后制约发展等诸多问题。国家着力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优化城市资源配置,转变农村发展方式,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一)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6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3.4%,比2000年提高59.1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6.6%,提高38.4个百分点[1];城市用水普及率98.4%,提高34.5个百分点;城市燃气普及率95.8%,提高50.4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地率为36.4%,提高12.7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7平方米,增长2.7倍;城市集中供热面积73.9亿平方米,增长5.7倍。

(二)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改善。

近年来,国家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着力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6年,全国建制镇用水普及率83.9%,污水处理率52.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46.9%。全国乡用水普及率71.9%,污水处理率11.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7.0%。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0.3%,比2000年提高35.5个百分点。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迅速,社会各界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环境立法和环保机制建设日趋完善,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初显。同时也应看到,我国的环境事业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环境保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坚决贯彻“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早日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建成“美丽中国”的目标。

[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与2001年相比,提高38.4个百分点。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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