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加强多元互补的煤炭替代利用模式,加大煤改气和煤改电力度,重点用能企业优化能源利用结构,对集中供暖供热覆盖不到的地区,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积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城镇公共建筑、工业园区推进屋顶太阳能利用和光伏发电,试验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农村利用秸秆、有机废料等农副产品,开发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推进生物质发电和供热。积极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废弃物利用,建设联户沼气利用和沼气发电工程,推进农村燃料替代,改善农村、农户环境。
第七节强化环境约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以提高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污染减排倒逼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化解过剩产能。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建立负面清单、落后产能常态化淘汰机制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制度。持续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化工等行业能耗高、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
全面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明令要求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与装备,结合自治区化解产能过剩方案,淘汰钢铁、水泥熟料生产及粉磨、电解铝、焦化等行业过剩产能及落后生产能力。电石行业淘汰单台炉容量12500千伏安及以下的电石炉、开放式电石炉和内燃式电石炉;化肥行业逐步淘汰中小型合成氨装置;有条件的搬迁改造非化工园区大型合成氨、尿素生产装置,焦化行业淘汰炭化室高度在5.5米以下的焦炉。
第八节加强移动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深化机动车总量减排
通过油品标准升级、监管,加强高污染车辆环保管理、淘汰黄标车等举措,推进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深化机动车总量减排。
油品标准升级。2017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逐步提高油品质量,到2020年,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并轨,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使用相同标准的柴油。各级商务、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保证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市场秩序。
加强高污染车辆管理。自2017年1月1日起,新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2017年7月1日起,新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农用车限行区域规定,严禁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和尾气超标车辆进入市区,禁止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
强化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7年底全面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严格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管理规定,淘汰到期和行驶里程的机动车。
第九节强化城市扬尘治理,统筹大气污染防控
强化城市建筑工地、道路、堆场扬尘控制,综合整治城市面源污染。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全市城市建成区建筑和拆迁施工,道路、管道等市政施工以及高速公路、铁路建设施工等工地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堆场、工地出口、运输车辆、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工地出入口等6个方面采取扬尘防控措施,严格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大力整治裸露堆场和裸露地面扬尘污染,建成区内裸露堆场、地面整治率达到100%。强化城市垃圾、渣土运输车辆智能化管理,100%全密闭运输,严厉查处随意撒漏等违规车辆。
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通过油气回收、石油炼制及煤化工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重点行业治理等举措,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加快油气回收治理。到2017年底,完成银川及周边地区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其他区域油气回收治理。“十三五”期间新建加油站、储油库和新配置的油罐车须同步配备油气回收装置。
石化企业重点治理。通过强化源头、过程控制,深化末端治理,全面推行“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到2018年底,银川及周边地区石化、煤化工等企业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其他地区“十三五”末完成。
通过火电机组升级改造,燃煤锅炉综合治理,调整和优化能源利用结构,重点治理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积极推动石化、煤化工等重点行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淘汰高排放车辆,提高油品标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统筹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防控,争取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优良天数比例显著提升。
第十节实施专项污染治理,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实施环境污染专项治理,解决重点湖泊、入黄排水沟、黑臭水体、“异味”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
深化流域污染综合防治,有效改善重点湖泊水体水质。全面推行河长制,划定流域控制单元,综合评估流域单元水环境达标、水生态健康状况,着力实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各项任务,对阅海、艾依河、鸣翠湖等湖泊,实施全流域控源减排、湖滨缓冲带与湖滨带生态修复、补水口水质净化、氧化塘湖水循环净化等措施,全面提升水体水质。
综合治理重点入黄排水沟,稳步提升黄河断面水质。通过排水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和水污染综合防治,建设氧化塘、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工程,提高注入黄河重点排水沟水质。2017年年底前,全面清理、关闭排污企业在排水沟设置的直排口工作,在排水沟流域适宜地段建设人工湿地。2018年年底,灵武市灵武东沟、永宁县永二干沟、银川市四二干沟、银新干沟等全区重点入黄排水沟达到Ⅳ类水质。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提升城市景观效果。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排水沟城市段等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银川市于2017年底前消除城市段黑臭水体。
着力推进“异味”污染治理,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工业企业异味污染的治理和管理。重点加强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医药、农药、味精、染料中间体等工业企业以及城市建成区内污水处理厂异味污染调查与评价,开展异味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在逸散和产生异味的环节采用加盖密闭,对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排放的异味废气,安装收集与治理设施。同时,采取末端淋洗、过滤、焚烧等方式,实施末端治理。优化废气治理,全过程治理异味。促进工业园区调整产业结构,对群众反映强烈,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异味污染企业实行搬迁或关停。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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