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川: 分三阶段由重点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近、远期治理相结合
四川省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定目标,《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加快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断加强,处理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通过5年努力,实现全省约4.5万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根据《方案》拟定的行动指南,治理分三个阶段。
推进阶段(2018—2019年)扎实开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完成600个“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所辖行政村、16282个幸福美丽新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省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攻坚阶段(2020—2021年)持续开展“千村示范工程”,全面推动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长江干流四川段等五大重点流域周边行政村和持续创建的幸福美丽新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省9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污水处理能力。
巩固阶段(2022年)进一步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确保全省约4.5万个行政村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江苏:到2022年力争实现规模较大的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江苏省将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促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护,到2022年力争实现规模较大的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为加快推进全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强化督查和考核,结合实际,江苏省还出台了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组织、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和保障措施等。
福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行整村推进
福建省印发的《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中提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行整村推进。按照“厂网并举、管网优先”的原则,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建成100个以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主要配套管网;采用截污纳管集中处理、配建小型污水集中处理站、三格化粪池分散处理等方式继续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省完成村庄污水治理50万户,实行整村推进。列入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省政府重点扶持的15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列入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28个中国传统村落污水处理任务未完成的,列入2018年农村污水治理整村推进计划。
安徽:平均每年完成200个以上乡镇政府驻地及1200个左右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安徽省印发的《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中提到,加大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自2017年开始,平均每年完成200个以上乡镇政府驻地及1200个左右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省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列入“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建制村,及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合肥市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中提到,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在12月底实现全覆盖。2017年度70个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2018年5月底前全部投入运营。2018年度89个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在年底前基本建设完成。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及行蓄洪区优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其中行蓄洪区建设任务在年底前完成。
以县(市、区)及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引领,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因地制宜、区域统筹、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原则,科学选择处理模式,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城市周边乡(镇)可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统一处理;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宜采用集中污水处理模式;管网建设受地形条件限制的乡(镇),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相对集中污水处理模式。提倡相邻乡(镇)联合建设污水处理厂,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
在市政污水管网能够覆盖的村庄,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处理;中心村应根据规模和自然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处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处理模式,人口600人以上的,采取集中处理为主;其他村庄(永久性居民点)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装配式三格化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进行生态治理。
云南:2018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60%
《云南省农村污水治理及乡镇供水设施建设行动方案》中提到,2018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60%;完成2600个以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国家级全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达80%。
2019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完成600个以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达90%。
2020年,乡镇污水处理和自来水供水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完成600个以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新疆: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
新疆印发《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里提到,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新疆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进一步落实禁养区、限养区规模养殖场的“关停搬迁”工作,优先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
山西:农村生活污水要与农村改厕紧密结合,优先治理厕所污水
《山西省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行动方案》指出,到2020年,建制镇新增污水处理规模31.1万吨/日,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所有设区城市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编辑:汪茵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