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开展湖泊网围养殖整治。年底前,武进区完成太湖3 公里缓冲区内1158.7亩水产养殖整治,滆湖武进区境内围网养殖全部清理到位。
5. 推行种植业清洁生产。加快推进种植业化肥减量化技术的转化应用,大力推广种养结合、粪肥还田、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精确施肥、种植绿肥、滴灌施肥、喷灌施肥、水肥一体化技术等措施与技术。2018年全市化肥施用量(折纯)较2015年削减3%。
加强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建设标准化监测站(观测圃)、植物疫情监测点,强化重大病虫害防控服务指导。全面提高科学用药水平,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高效植保机械及先进施药技术。建立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机制,集成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建设一批绿色防控示范区。加强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确保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6.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常州市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以畜禽养殖整治提升为重点,兼顾种植业推广粮经轮作、间作套种、林下生产、稻鸭共作等生产模式,倡导以地定畜,农牧渔对接,合理配套种养业。打造农业生态循环主体,以点扩面,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实现种养结合主体小循环;依托镇、村、各类农业园区以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在一定区域范围构建农业资源循环链,加大农业废弃物的收集、储运和利用力度,实现片区中循环;以省级农业园区、镇为单位,统筹布局农业产业,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实现区域大循环。打造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片、区)。在溧阳市、金坛区等产粮(油)大县(市、区)中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
(七)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深化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污染治理,强化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监测监控。推进VOCs与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2018年,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比2015年均下降16%,重点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较2015年减少20%以上。(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文广新局等参与)
1. 加快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涂料行业重点推广水性涂料、粉末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UV涂料)等绿色涂料产品。胶黏剂行业加快推广水基型、热熔型、无溶剂型、紫外光固化型、高固含量型及生物降解型等绿色产品。油墨行业重点研发推广使用低(无)VOCs的非吸收性基材的水性油墨(VOCs含量低于30%)、单一溶剂型凹印油墨、辐射固化油墨。深入推进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含涂装工序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工程。
2. 完善化工园区VOCs集中整治。制订园区VOCs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完成园区内企业综合治理,完善园区有机废气整治绩效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各园区环境监控预警体系,建成园区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系统,完善符合园区排放特征的VOCs监测监控体系,所有企业安装VOCs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并全部纳入园区监控预警管理平台,与环保部门联网。新北区滨江化工园区打造“无异味”化工园区,年底前完成园区内企业“一厂一策”VOCs整治工作。
3. 推进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按照《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要求,年底前完成化工企业提标改造工作。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采取密闭生产工艺,使用无泄漏、低泄漏设备。严格控制储罐、装卸环节的呼吸损耗。有机废水收集系统应加盖密闭,并安装废气收集净化系统。对工艺单元排放的尾气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采用焚烧或其他有效方式处理。规范化工装置开停工及维检修流程,石化、化工重点企业实施开停工备案制度。
完成工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年底前,完成家具、船舶、工程机械、钢结构、卷材制造行业VOCs综合治理。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加强有机废气分类收集与处理,对喷漆、流平、烘干等环节产生的废气,采取焚烧等高效末端治理技术。家具行业按照《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要求,年内完成提标改造工作。
完成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年底前,基本完成包装印刷行业综合治理。对油墨、胶粘剂等有机原辅材料调配和使用等,要采取车间环境负压改造、安装高效集气装置等措施;对转运、储存等,要采取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对烘干过程,要采取循环风烘干技术,减少废气排放;对收集的废气,要建设吸附回收、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年底前,全面完成金属压延行业综合治理。采取分类收集与回用方式,加强润滑油类有机废气整治。
4. 实施移动源VOCs防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制定奖补政策,加快国Ⅱ标准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标准及以下柴油车淘汰。推广新能源汽车,提高电动公交车占比。规划布局和建设车用加气站、标准化充换电站等公共设施。推进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年内建成固定式、移动式遥测设备各1套。
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划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区域,2018年起,区域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达到国Ⅱ及以上标准。
加强船舶污染控制。实施严格的船舶燃油使用要求,推进港口码头和船舶的供受电系统建设,推进《长三角水域江苏省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凡具备岸电供受电条件的,船舶在港口码头停靠期间应优先使用岸电。
5. 推进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油气回收升级改造,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推进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深度治理和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禁止露天烧烤。2018年继续实施餐饮油烟长效管理,完成重点治理单位治理工作。对重复投诉的餐饮经营单位安装油烟净化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加强汽车维修业污染控制。2018年底前,完成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汽车维修行业使用涂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地区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喷涂、流平、烘干作业必须在装有废气收集系统的密闭车间内进行,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应密闭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应当收集后处理排放。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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