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强化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治理,构建生态廊道,扩大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深化地下水超采区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严控围海造地。推进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成全国生态状况变化(2010—2015年)遥感调查评估。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七)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加大生态环保领域补短板投资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研究,开展迈向美丽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与实施研究。加快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立法、实施监督和执法检查,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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