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选择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产品链条长的企业,在要素保障、人才引进、资金扶持、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促其做大做强。支持石家庄高新区、保定高新区、承德高新区、唐山曹妃甸以及沧州河间、衡水枣强等区域集聚发展环保产业,鼓励环保龙头企业向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调试维护、运营管理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商发展,中小企业向产品专一化、研发精深化、服务特色化、业态新型化的方向发展,形成一批以污染防治装备、监测仪器仪表、再制造等为主的专业性或综合性聚集区。到2020年,在先进环保领域建设2家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环保财税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工业转型升级、大气污染防治等现有资金渠道,发挥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作用,支持先进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完善环保基础设施运营投融资体系,推广PPP建设运营模式,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充分发挥河北省节能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作用,支持环保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项目、创新能力建设、重点应用示范等工作。
(二)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强行业规范引导,按照环保装备制造业的细分领域,发布符合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加大绿色设计、绿色工艺、绿色供应链在环保装备制造领域的应用,组织实施环保产品领跑者行动,提高环保产品标准。加强环保装备产品品牌建设,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推动社会化质量检测服务,提升自主品牌市场认可度,提高品牌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
(三)扩大环保产品推广应用。定期发布省内环保装备及产品目录,引导企业加快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实施环境保护、循环经济重点工程,扩大先进环保产品、设备、服务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形成对环保产业发展的有力拉动。结合白洋淀、衡水湖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地下水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钢铁等工业污染治理、污染地块修复等环保重大工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提高环保产品采购比例。开展环保装备生产过程中能效、水效和污染物排放对标达标活动,创建绿色示范工厂,提高行业绿色制造的整体水平。
(四)加强技术引进与合作。围绕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对我省市场急需且短期内难以自主开发的重大技术装备,采取以市场准入换企业落地的策略,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我省投资设厂,形成环保产业新的增长点。加强与国内外优势企业对接,瞄准高端产业和产业链高端,大力引进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碧水源等国内外有技术、有实力、有经验的大型企业集团,带动上下游企业集群化、体系化、生态化发展。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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