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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印发《海岛海水淡化工程实施方案》

时间:2017-12-13 10:47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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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实激励政策

落实已经出台的海水淡化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相关政策执行,作为自来水销售的海水淡化水依照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从事符合条件的海水淡化企业可享受三年免征三年减半的所得税优惠,促进节水专用设备购置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等,鼓励对利用非并网新能源的海水淡化项目给予税收优惠。

(六)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海水淡化科普宣传,强化海水淡化民生工程意识,鼓励地方政府组织民众开展海水淡化样板工程参观,鼓励海水淡化科学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提高公众对海水淡化水的接受度。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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