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气网从格隆汇及大唐发电公告中获悉,大唐集团控股子公司大唐环境产业(大唐环境)及其子公司大唐科技工程公司(大唐科技)与大唐发电全资子公司葫芦岛热电公司于10月30日签署了三份EPC工程合同。根据合同协议,大唐环境及大唐科技承担葫芦岛热电公司部分EPC工程承包服务,三个合同交易金额分别为1.95亿元、1.07亿元、8715.49万元。
这三个合同分别涉及新建工程输煤系统、除渣除灰除尘系统和新建水务管理系统。其中,第一个合同(新建工程输煤系统)的总承包方为大唐科技,其余两个总承包方为大唐环境。合同日期均为10月30日。
大唐发电称,公司对葫芦岛热电公司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经过了相关评审和包括投标者的技术经验、专业资格、商业信誉、项目管理技术、费用总额及其他相关因素等综合考虑,才选择了大唐环境产业公司及其子公司大唐科技工程公司为葫芦岛热电公司EPC工程中标单位。于公告日,大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其子公司合共持有大唐发电34.77%的已发行股本;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由于大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大唐环境公司及其子公司大唐科技工程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连人士,EPC工程合同项下的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连交易。
大唐环境为大唐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金约人民币29.7亿元。业务范围主要包括环保项目开发、环保设施投资与运营管理等。于2016年11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201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9.94亿元,同比减少4.7%;股东应占利润2.82亿元,同比减少29.6%。大唐科技成立于2004年5月10日,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8亿元,是大唐环境的控股子公司,主营:火力、风力发电系统设计及工程总承包;能源、冶金、化工等领域的烟气脱硫、脱硝等环保项目系统设计及工程总承包等。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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