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再说一下我们遵循的内涝防治设计规范的一些设计原则。它提出了城市防涝排水系统的十二条基本原则,其中第四条表示,雨水径流的出路,是一个空间分配的问题。对于特定的降雨事件,水量是不可压缩的。因此,排水规划必须有足够的空间,为后续做调蓄池,以及源头减排、内涝排涝除险等提供基本保障。第十一条和十二条中提到,泄洪通道和河道漫滩,应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因为突发雨情的流量是难以预测的,一定要为这些控制手段留出空间。仅这一条还不够,还需要为河道漫滩和泄洪通道预留足够的侧向移动空间,避免对公共和私人设施造成损失。
近年来,城市的内涝的灾害频发,需要我们反思,这也是一个机遇。我们要思考如何设立系统的理念,把源头减排、排水管渠等标准规范制定作为依托,适当提高排水管网标准,填补国内内涝防治标准空白,同时加强与城市防洪等专业的衔接,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涵盖源头控制的管网优化和内涝防治综合体系,保障城市排水安全和城市水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编辑:李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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