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保业务应用信息系统体系建设
重点推进七大环保业务应用信息系统体系建设,拓展环境数据采集来源,应用大数据采集技术,实现各类型海量环境大数据的采集、交换入库。
1.监测监控应用
完善全省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对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重金属等污染物多项指标进行全天候自动实时监控,水、气、土壤、生态、机动车等监控及预警决策支持平台,对大气、水体、噪声环境质量指标进行监测感知,准确、及时采集、整合、管理与发布我省污染物排放及环境质量状况监控、监测数据,重点支持赤水河、乌江、清水江等流域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
2.环境监察应用
完善移动执法系统,支持移动执法三期建设,实现省、市州二级部署,省、市州、区县三级应用,实现全省环境监察业务垂直规范管理。
完善项目监理监管系统,对全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实现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业务规范化、流程化、信息化管理。
完善环境信访管理系统,针对环境信访投诉业务办理工作,实现投诉事件的登记、分发、调查、督办、回复的跟踪管理和台账管理,与移动执法系统对接联动,实现案件投诉、案件调查取证一体管理。
构建环境行政处罚系统,实现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的系统化、标准化、电子化和规范化,为环境执法工作提供直观的数据支撑。
建设环境监察管理系统,按照全流程、电子化的要求对环境稽查工作进行管理,实现环境管理日常稽查、专案稽查、专项稽查、排污费稽查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建设监察考核评价管理系统,实现对环境监察机构内部的办公情况、业务处理情况、环保执行力情况、监察执法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完善企业环境信用管理系统,建立企业环境信用采集、查询、公示、评价体系,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激发企业环境保护的内发动力,增强企业的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
3.环境监管应用
完善辐射业务管理系统,对我省辐射企业、辐射监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监管执法,建立统一的辐射企业信息库和辐射监测机构信息库。
建立全省天然辐射水平数据库、人工电离辐射污染源数据库及人工电磁辐射污染源数据库。
建设省、市两级核技术利用监管执法系统,实现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在线监管。
建设危险废物物联网智能管理系统,实现对危险废物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信息化跟踪管理。
建设环境保护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实现科技项目工作的网络化管理,辅助科技项目管理决策。
完善排污权交易管理系统,对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权初始化分配、排污权现场交易、交易信息在线监控及系统安全管理等各个具体业务环节进行信息化管理。
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系统,对农村环境保护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对项目运行成效进行执法监督,对农村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做出综合评估。
建设清洁生产管理系统,对清洁生产任务下达、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清洁生产跟踪管理等清洁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建设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为污染源建立一套实时、完整、唯一的信息档案,档案数据囊括企业基本信息、排污信息及污染源整个生命过程环境业务信息,为环境监察、监管等提供支撑。
4.环境应急应用
建设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管理平台,对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分类建库管理,实现环境应急指挥管理一张图一体化管理,实现风险提前防范、事前充分准备、事中及时处理、事后准确总结,全过程管理环境风险及应急事故。
建设移动应急系统,实现环境应急现场办公,包括风险源排查、移动监测采样、现场反馈、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功能。
建设企业外网风险应急申报系统,提供企业外网申报平台,实现企业自动申报环境应急相关信息内容。
5.行政许可应用
建设全省环境影响评价三级联网审批系统,为项目环评审批、竣工验收备案、三同时监管等业务提供信息化支持手段,实现企业外网申报、环保部门内网审核、处理结果外网公示的流程电子化管理,实现“三同时”的网上跟踪管理,提供多种统计查询及预警提醒模式,充分发挥环评中枢作用。
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系统,实现技术评估工作的受理、分派、办理、督办的电子化流程,并建立环评单位、环评人员、专家信息库,为评估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建设辐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模式,管理辐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和验收申请等业务。
建设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实现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和信息共享。
6.政务办公应用
完善全省综合行政办公系统,实现省、市、区县三级环保机构无障碍快速、高效公文下达、流转、审核、签批、上报等行政事务、文档的一体化流程化处理,实现与省电子政务网的公文收发对接,
建立移动办公系统,将政务公文审批、流转、信息查询等延伸到移动终端,方便领导审阅及批复,提高公文流转的效率。
7.公众服务应用
完善APP移动端公众服务平台,实现环境信息公开查询、空气质量、环境状况信息查询和环境问题的投诉反馈,拓宽公众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参与进环境管理工作。
完善国控污染源减排监测信息网,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按要求进行发布。
完善办事大厅申报系统,实现企业相关业务的外网申报、环保部门内网审核的环保。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保障
成立“信息化(环保云)建设领导小组”,坚持“统分结合”的建设模式,完善环保大数据建设与应用统筹机制,协调各部门分类实施,有序推进我省环境大数据建、管、用。
加大环保大数据建设与运维资金的持续投入力度,加强环保大数据人才队伍的充实与培养,提升与环保大数据支撑专家合作程度,保障大数据建设相关任务顺利开展。
(二)健全管理制度体系
健全环境大数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建设责任,规范环境大数据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促进安全、优质、高效地开展建设工作。
建立环境数据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数据责任、义务与使用权限,合理界定业务数据的使用方式与范围,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和应用,保障数据一致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制定环境信息资源管理和数据贡献考核评估办法,促进数据在风险可控原则下最大程度共享和开放。
(三)建立标准规范体系
加强大数据标准规范研究,重点推进环境数据整合集成、传输交换、共享开放、应用支撑、数据质量与信息安全等方面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
(四)规范运行维护体系
规范运行维护流程,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加强大数据运行保障、监控预警能力建设,依托云上贵州资源及专业化运维队伍,对网络、计算、存储、基础软件、安全设备等大数据基础设施实施集中运维,实现系统快速部署更新、资源合理高效调度、网络实时动态监控和安全稳定可靠,提升运维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建立完备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的信息安全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分级保护等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开展信息安全等级测评、风险评估、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工作。重大加强网络安全建设,构建环保云安全管理中心,增强大数据环保云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应用系统等的安全保障能力。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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