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江苏建立诚信体系约束环评机构:考核评价细化 考核结果公开

时间:2017-06-12 15:32

来源: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作者:闫艳 范晓黎

评论(

将各类考核及抽查结果纳入江苏省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对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江苏省环保厅将通过这些举措,对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更严格的监管。

据了解,江苏省各级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日常考核、随机抽查和年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及时对外公开。

日常考核考什么?江苏省环保厅将环评资质、编制人员的规范管理考核,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时效考核,统计报告书(表)评审专家打分、报告评估复核与退回情况等作为日常考核的主要内容。

随机抽查怎么查?江苏省环保厅将组织或委托评估中心,对环评机构进行随机抽查考核。主要包括环评机构基本情况,环评专职人员配置、工作人员管理、环评项目管理、质量控制体系和档案管理等。根据各级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情况,省环保厅不定期随机组织或委托评估中心,对通过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开展环评技术复核工作,复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环评机构的年终考核采取扣分制。江苏省环保厅组织或委托评估中心,随机抽取环评报告书(表)文本。根据规定,在江苏省开展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应在每年1月底前上报上年度在江苏省承接的建设项目环评业绩材料。业绩上报不及时、虚报、瞒报的酌情扣分;承担环评业务但不报业绩的环评机构,一经查实,将在全省范围内限期整改12个月。

由江苏省环保厅组织对环评机构的年度考核。环评机构存在被环保部门通报批评、约谈等情况的,取消当年考核优秀等次资格,连续两年排名倒数前三且得分低于65分的,扣5分。

年度考核扣分项包括:被环境保护部限期整改1年以上的定为不合格,限期整改3~6个月的,扣6分,被环境保护部通报批评的,扣5分;被省环保厅要求限期整改的,扣4分,被省环保厅通报批评、约谈的,扣3分;被设区市环保部门限期整改的,扣3分,被设区市环保部门通报批评、约谈的扣2分。

根据日常考核情况、随机抽查及年终考核得分,将计算出环评机构年度考核得分:80分(含80)以上为优秀等次,70~80(含70)分为良好等次,60~70(含6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及被环境保护部责令限期整改12个月及以上的,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环评机构,省内通报批评,并责成其限期整改3~12个月。整改期间,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受理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同时,对涉及数据、图件等造假行为,江苏省环保厅将依法依规对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提请建议环境保护部撤销其环评资质。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