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督察组对保定、邯郸、唐山等地部分水泥企业进行抽查,发现8家企业的10台落后水泥磨机或仍在生产,或未淘汰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保定市。
1.涿州市政府已彻底拆除涿州市晋先水泥有限公司1台无审批手续的Ф3.2×13米磨机。
2.高碑店市政府已彻底拆除高碑店华北水泥制造有限公司1台Ф2.4×10米磨机,彻底拆除高碑店金盾水泥厂1台Ф2.2×7.5米磨机。
(二)邯郸市。
1.峰峰特种水泥厂1台Ф1.83×7.1米磨机已彻底拆除。
2.涉县第三水泥厂3台磨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实施断水断电,对电机、减速机和主机实施分离,动力设施及磨机搅道全部拆除。
3.武安市粟山水泥厂、延恒水泥厂磨机已转产胶固粉。
(三)唐山市。
古冶占国水泥现有Ф2.2×8米粉磨机组1台套,属落后生产设备。2008年已对该企业实施了断水、断电措施,目前处于停产状态,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均已注销,现正在按照法院要求补充诉讼材料,待判决后立即拆除。
三十三、河北省共有7000余处待治理矿山开采点,面积1000余平方公里,河北省要求2015年完成632座矿山环境治理,但实际仅有80余座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
整改进展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时限为2017年12月底,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一)10个非法矿山已全部取缔并完成治理。
(二)46个距铁路、高速公路等300米以内的有证矿山,已全部关闭,完成治理36个,完成任务量的78.3%。唐山市10个矿山已有9个完成治理,开平区古楼庄采石场因唐山二环路穿过,需二环路建成后治理,目前已停产。
(三)251个距铁路、高速公路等300米以外的生产矿山,已全部停产整治,验收不达标,不准生产。
(四)325个责任主体灭失矿山环境的治理,已完成238个,完成任务量的73.2%。廊坊三河市16个矿山可在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治理,71个矿山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治理。
三十四、衡水市枣强县大营污水处理厂周边2万多吨含铬污泥长期堆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成立了大营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按期完成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对堆存的含铬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2016年2月5日,大营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后,枣强县立即开展项目环境本底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月底前完成了大营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财政投资评审。3月14日进行了公开招标,同时开展场地“三通一平”工作。4月6日河南金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中标并进场开工建设。
(三)两条污泥无害化处理生产线全部建成投产,2万多吨含铬污泥已全部完成无害化处理并做为路基材料资源化利用。市环境保护局多次组织开展后督察行动,未发现违规处置现象。
三十五、辛集市制革园区锚营垃圾暂存场长期非法堆放含铬蓝皮丝800余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2015年12月22日,已将制革园区锚营垃圾暂存场堆放的800吨含铬皮丝全部进行了清理。
(二)对锚营垃圾暂存场的剩余垃圾,由有资质的单位按每500立方米进行取样检测,符合入场标准后进行转运填埋,截至目前,已全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卫生填埋,共计转运皮革垃圾11.5万余立方米。
(三)截止12月底,土壤修复工程已竣工,共修复污染土壤41000方,全部转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场地已回填至自然地平。
(四)继续加大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打击力度,对非法倾倒含铬蓝皮丝及皮革垃圾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十六、蠡县兴雅泰皮业、保定若斯特皮革、邢台南宫正浩皮草、辛集宏四海皮革等企业产生的大量喷涂浆渣、含油污泥、废有机溶剂、灰浸废碱液,或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理,环境隐患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省环境保护厅。
1.自2016年3月—5月,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省公安厅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行为。制定了《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和《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督导方案》。各市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实现了检查全覆盖;省环境保护厅、省公安厅联合组成督导组抽查企业25家,共检查出各类问题306个。同时,自2016年3月8日起,暂停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不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的一切转移(运输)活动。
2.针对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分别于2016年4月27日、5月23日和6月27日印发了《关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报》和《关于对石家庄市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报》,决定暂扣4家企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停止7家企业的危险废物转移(运输)活动,限期整改5家企业,通报5个市的环境保护局。同时,对于检查发现的306个问题,责成各有关市环境保护部门拉条挂账,办结销号,下达限期整改决定,监督、指导行政区域内所涉企业对其存在的问题于2个月内整改到位。
(二)保定市。
1.蠡县环境保护局针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问题现场督办,责令两家企业立即改正。
2.2016年1月依法依规将危险废物转交河北风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并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内部管理机制。
(三)邢台市。
1.经核实,邢台南宫正浩皮草公司皮毛加工过程没有喷涂工艺,不产生喷涂浆渣;生产过程中只有鞣制、染色生产工艺,不涉及灰浸废碱液问题。
2.2016年5月4日,南宫市政府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顿。
3.责令该公司安排专人每天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脂、肉渣及时清理收集,由枣强县大营饲料厂收购用于动物饲料生产。
4.责令该公司在贮存桶底部及周围做防腐防渗处理,围绕贮存桶周边砌建围堰;划槽上方安装引风集气装置,收集含甲醛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塔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5.责令该公司更换活性炭时,须将废活性炭及时转移至已签约的河北风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6.2016年6月南宫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8月邢台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现场核实。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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