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6年底前,“十二五”滇池规划项目,在完成70个项目的基础上,再完成5个规划项目,余下26个项目将结转滇池“十三五”期间继续实施,纳入“十三五”规划考核;“十二五”阳宗海规划项目,在完成12个项目的基础上,再完成5个规划项目,余下7个项目将于2017年底完成。
3.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推进环湖截污配套收集系统完善项目,2017年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滇池环湖截污东岸配套收集系统完善项目。2020年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滇池环湖截污南岸配套收集系统完善项目。
4.加大资金投入和融资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阳宗海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优化调整,按计划工期组织实施完成工程建设;进一步论证再生水配套的管网和蓄水装置工程可行性。
5.2017年12月前,根据国家现行的污泥处置项目建设相关政策和城市发展规划要求,统筹考虑滇池流域昆明主城污泥处理中、远期规模及增长需求,将污泥处置项目搬迁至滇池流域外的富民县环保科技产业园。同时,整合资源、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原有设备设施的使用功能,尽早发挥项目应有的治污作用。
6.完成滇池流域213个,牛栏江流域173村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浓度。
(二)玉溪市
1.多渠道筹措保护治理资金。
2.2017年3月底完成星云湖南岸截污及湖滨带修复工程建设;2018年上半年前完成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含四街污水处理厂)、杞麓湖沿湖(缓冲区-南岸片区)截污治污工程建设。
(三)红河州
1.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异龙湖周边退耕任务。
2.对异龙湖未竣工验收项目倒排工期,进一步明确项目完工、审计以及验收时限。加强项目督查力度,督促各建设单位按时限推进落实规划项目。
3.积极争取资金,逐步完善城镇、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
4.积极推广干式清粪法、节水饮水技术、雨污分流,改进饲料营养配方等新工艺、新技术,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促进水体生态修复,实施土壤改良,开展农膜科学使用示范。
5.开展石屏县城北河沿岸豆腐加工厂联合整治。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达到城市污水排放标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排放;对无法达标排放的豆制品企业,将予以取缔或迁入城东园区生产。
(四)大理州
1.投入29.8亿元实施洱海环湖截污工程(一期)PPP项目建设,建成6座污水处理厂,铺设污水管(渠)234.2公里,铺设尾水输水管34.82公里(2018年上半年完成);力争2017年上半年启动建设,开工后3年内完成洱海环湖截污工程(二期)建设;
2.加快推进总投资22.29亿元的洱源县(洱海流域)城镇及村落污水收集处理工程PPP建设,确保2020年完成投资22.29亿元,新建污水处理厂4座,扩建污水处理厂1座,改造污水处理厂为再生水厂3座,配套建设污水管892.34公里。在洱源县洱海流域六个乡镇48个行政村共264个自然村实现污水收集处理。
3.进一步加大流域综合执法和排查整治工作力度,确保年内入湖河道排污口全面封堵。
4.保持对流域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丽江市
1.加强对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督促,2017年上半年前泸沽湖和程海湖泊治理项目完工率达到95%以上;
2.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快沿湖城镇、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九、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济林种植面积居高不下,影响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责任单位: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按措施分时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加大对社区的扶持力度,通过试点引导社区居民调整产业结构,探索自然保护区补偿方式,并结合亚洲象栖息地恢复,控制居民进入林区频次,减少当地居民生存发展对保护区林地的依赖。
(二)2020年底前,在西双版纳全州范围内,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把自然保护区内和周边坡度大于25度的坡耕地和“三超”(超海拔、超坡度、超范围)橡胶地,逐步实施退耕还林和退胶还林20万亩。
十、阳宗海一级保护区内的“华侨城”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改期间仍在违规经营和使用;曲靖市违法违规项目清理不彻底,整改进度滞后的问题
责任单位:昆明市、曲靖市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按措施分时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昆明市
1.加强监管,建立检查巡查长效机制,坚决禁止违规球场经营使用。
2.对在阳宗海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球场停止使用,恢复为生态建设用地。
(二)曲靖市
1.对未纳入曲靖市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汇总表的曲靖市麒麟区4家养殖企业、会泽县31个项目一并列入整改对象,2016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
2.全市共清理出违规建设项目694个,完成清理整改项目639个,完成率92.07%,未批先建的270个项目完成237个,对未完成整改的55个项目于2016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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