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时限,按期完成。各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在2017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确保10月底前按照方案完成全部治理工作,11月10日前向县住建局报告整治工作总结及效果,并抄送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将会同政府督查室适时对各镇(街道办)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方案制定不及时、整治工作彻底、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部门、镇(街道办)在全县范围通报批评。
镇巴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计划》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加大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整治力度,减少供水渗漏,保障用水安全,有效节约水资源,推动节水型城市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综合整治为重点,以有效节约水资源为核心,通过对漏损管网全面普查、综合整治,切实减少供水管网“跑、冒、滴、漏”等水资源浪费现象,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提高供水质量,保障用水安全。
二、工作目标
2017年2月10日前制定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7年3月底之前制定完成供水管网漏损普查工作方案,年底前建立健全供水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制定漏损管网分阶段整治计划,并按计划予以实施,力争在2017年底前,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底前,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1%以内。
三、主要工作
(一)制定专项工作方案。2017年3月底之前制定供水管网漏损普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落实整治责任,确定改造计划,提出时限要求,强化督促检查。
(二)全面普查漏损管网。积极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普查,采取高效快速的普查方法,全面查清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情况。力争于2017年7月底前完成普查任务,同时筛查出漏损管网的位置、漏损量、管道规格及材质、使用年限等基本情况,并建立漏损管网信息,为管网规划改造做好充分准备。
(三)完善管网信息系统和智慧水务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普查结果,整合完善现用供水管网监测管理系统,升级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指挥、调度、改造、维护、督查等综合信息平台,为管网改造、综合调度提供保障,为智慧水务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四)确定管网改造方案。认真核实相关资料,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供水管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合理选择管材,制定管网改造方案,确保管网改造期间不影响对居民的正常供水。
(五)加快老旧管网和背街小巷管网的改造。有计划、分步骤对老旧管网进行全面改造。今年重点对县城南关片区、柳树河坝至城关粮站沿山片区、110变电站片区及李家坪等片区管网进行改造。在更换管网过程中严把材料质量和工程质量关,对采购、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管道安装质量,从源头上控制漏损。
(六)强化管网维护管理。定期对县城供水管网进行巡查、探漏,发现漏水及时维修。进一步修订完善供水管网巡查、维护、管理制度,加强检漏技术的提高和队伍建设,建立管网检漏、修漏工作台账,制定完善《城区供水管网巡检及维护维修管理办法》、县城供水相关应急预案等制度,增强处置应对突发性供水事故的能力,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七)严厉打击盗水行为。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在市政消防栓上非法取水,加大对违法取水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供水企业的内部管理,杜绝人情水,禁止供水企业职工从事供水相关的经营行为。
(八)规范供水市场管理。建立健全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改进自来水用户报建规则,实行先建户后通水。完成阶梯水价改革,通过价格杠杆提倡节约用水。规范对老旧小区、单位小区的供水管理,及时收缴应缴水费,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对困难家庭水费予以减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共供水管网漏损专项整治工作,由县自来水公司牵头负责,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邵志国
副组长:马启军
成 员:张俊恒 张 浩 赵建明 王铭斌
办公室设在县自来水公司稽查室,由马启军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强化检查督查,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二)积极筹措资金。作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可以通过企业自筹、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方式筹措建设改造资金,加大供水管网改造力度。
(三)加大宣传引导。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网络,结合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等活动广泛宣传节水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建立完善报漏奖励机制,营造全社会支持城市供水漏损管控的社会氛围。
镇巴县再生水利用方案
为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强再生水的回收利用,提升城市污水处理水平,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水设施建设促进中水回收利用的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在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政府主导、节水优先、远近结合、循环利用”的原则,以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为核心,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构建较为完善的设施体系、运营体系和监管体系,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7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再生水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年起,单位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房小区、住宅小区,应配套安装建筑再生水设施,积极推进其他新建建筑安装建筑再生水设施。到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编辑:李姝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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