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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镇巴连发七方案 全方位推进水污染防治

时间:2017-04-11 15:21

来源:镇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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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落实监管职责。要加大对污泥出厂、运输、贮存、台账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要核查污泥去向与污泥产生单位、处置单位的台账是否一致。必要时要会同环保、公安、交通、国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污泥管理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泾洋街道办事处牵头,县环保局、公安局、水利局、交通局、国土局、污泥产生单位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7年1月—2月底)。各有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制定工作方案,全面进行部署。

(二)开展集中整治(2017年3月—2017年12月底)。各有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通力配合,对全县所有非法污泥堆放点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合法污泥堆放点规范管理,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直至整改完毕。

(三)全力整改提高(2018年1月—2018年6月底)。各部门、镇政府(街道办)在集中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全面完成非法污泥堆放点取缔工作任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镇政府(街道办)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逐级落实责任,按规定的工作目标,在确保按期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的同时,防止出现新的非法堆放点。

(二)严格执法,加强监管。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堆放污泥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依法取缔的污泥堆放点,要对原堆放的污泥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置方法,彻底消除污染隐患,确保取缔行动取得实效。

(三)同步建设,完善设施。在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同时,应同步规划建设其配套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并同步进行竣工验收。同时应优先选用其他工艺,对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或焚烧处置,从源头上减少直至消除的堆放贮存。

镇巴县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减少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综合整治为重点,通过科学编制治理方案,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制定防污应急预案,加强检查监管能力,建设渗沥液处理工程,严控渗沥液排放标准,完善管理考核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时间的集中专项治理和持续不断的工作推进,使全县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得到有效控制,全县水污染和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到2017年底,全县所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治理对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达标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编制治理方案。对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现状进行逐一认真排查,摸清垃圾填埋场渗沥液排放及处理情况,开展点源、面源、内源污染情况调查分析,建立垃圾填埋场渗沥液档案。根据排查情况编制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整治措施和实施期限。(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泾洋街道办)

(二)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并根据整治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对存在渗沥液污染情况的垃圾填埋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定详细的整治工程设计方案,明确具体工程项目,经专家论证并报批后组织施工。在建设过程中,要定期开展渗沥液污染监测,保证整治效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泾洋街道办牵头,县环保局配合)

(三)建设渗沥液处理工程。应根据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年限、建设规模、运行情况,合理确定渗沥液处理工程的技术工艺、处理规模、使用年限,做到保护环境、技术可靠、经济合理。渗沥液处理过程应保护好周边的环境,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壤、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的污染。(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泾洋街道办牵头,县环保局配合)

(四)严控渗沥液排放标准。加强对渗沥液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渗沥液应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标准应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99-2008)中的一级排放指标。不达标准的严禁直排。(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泾洋街道办牵头,县环保局配合)

(五)制定防污应急预案。为防止渗沥液二次污染,根据垃圾场填埋场实际情况,制定防污染应急预案。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抓好落实,把防污染工作落实到岗到人。一旦发现苗头,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泾洋街道办)

(六)加强检查监管能力。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垃圾填埋场渗沥液治理执法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凡发现治理不及时、运行不规范的垃圾填埋场,一律要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治理不达标的单位和填埋场,按有关法律法规的上限予以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泾洋街道办配合)

(七)完善管理考核机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垃圾渗沥液预防和治理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严禁上岗。完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预防与处理管理考核机制,把渗沥液处理和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考核紧密结合,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力度。(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各镇人民政府、泾洋街道办配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职责,把垃圾场渗沥液治理作为改善水环境、减少水污染的重点任务来抓好抓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制定垃圾填埋场渗沥液整治工作方案,逐级落实责任,把具体工作和监管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各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向社会公布本辖区内垃圾填埋场渗沥液整治状况和工作进展,并通过多种形式通报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李姝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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