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的科技创新成果评价和产业化项目筛选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一投融资机制建设。完善政策环境、融资环境,以政府采购、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加速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产业,鼓励金融机构适当放宽对节能环保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地方财政对节能环保重点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
(三)完善循环产业链,实行产业升级改造。
1.构建和完善产业链。
重点在制糖、造纸、水泥、陶瓷等行业构建发展循环产业体系。围绕制糖循环经济链,加快食糖深加工、蔗渣造纸和发电、糖蜜生产化工产品等研究和开发,重点建设蔗糖深加工、蔗渣和三剩物制浆、造纸等项目,大力推进节能、节水新工艺和新技术的应用,提高制糖、制浆造纸等生产的废液治理水平,构建和完善“制糖—造纸—精糖深加工—食品”产业链。对于传统的水泥、陶瓷产业,要积极引进新技术,向下游延伸产业链,研发新型环保建筑材料产品,打造高附加值的节能环保产品。围绕这些主要产业链,重点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综合生产研发基地建设,形成从技术研发、中试到产业化的完整产业链,形成产业链条纵向延伸、横向发展、侧向带动的产业网络,使节能环保产业成为贵港市新的支柱产业。
2.加快产业园循环化改造。
到2020年,空间布局逐步优化。依托各地产业发展基础,推进要素向园区集中,积极发展各类具有资源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产业形态,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形成相互支撑、相互补充、各具特色的产业载体。各产业园深挖产业自身潜力,与园区其他产业构造循环化产业链,升级技术改造,降低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重点培育贵港市产业园区粤桂(贵港)热电循环经济产业园、覃塘区产业园区、广西贵港循环经济环保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园。
3.培育龙头骨干企业。
通过项目、资金、金融、税收、重点示范项目建设等扶持措施,重点扶持广西华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广西久久星新能源车辆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益达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贵港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北控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广西国宏智鸿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港市林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蓝月亮水处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制造、环保技术咨询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核心竞争力强、产业特色突出、市场占有率高、规模效益好的龙头骨干企业。同时加大优势企业和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企业向集聚化、集约化、集群化发展,提升企业技术集成和整合,积极培育具有一定产品优势和发展基础的中小规模企业作为贵港第二梯队主导或核心企业。
4.引进优秀企业。
积极实施“引进来”战略,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入一批技术装备水平高和产业竞争力强的节能环保企业集团到贵港市投资建厂,增强产业活力,发挥其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市场引领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5.培育节能环保名牌产品。
支持企业在能效、环保等方面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可靠性、实用性。积极推动企业开展ISO9000和ISO14000质量体系认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节能环保名牌产品。另外,支持自由品牌在境外的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提升市场占有份额,促进跨国经营与国际化发展,形成骨干企业突出、产业链条完善、产业联动效益明显的产业发展构架。
(四)推动服务业态创新,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大力发展工程承包、设施运营、研发设计、技术咨询、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服务、服务外包、合同能源管理、成果转化、人力资源服务、物流配送和人才培训等服务,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增强认证认可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能效管理水平。推动节能环保技术服务市场化,鼓动节能环保重点工程服务外包,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特许经营等节能环保服务新机制,推动节能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现代节能环保生产性服务体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建设以能源诊断、节能评估、工程咨询、清洁生产审计、节能减排投融资担保等为服务内容的节能市场第三方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环境工程总承包、环保设施社会运营化、环保技术咨询、环境监测、工程技术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生态效率评价、环境工程监理、清洁生产审核、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认证、环境投融资及风险评估、节能环保设施委托运营等环保服务新业态。
引导大型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促进与服务业互动发展。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开展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提供市场化节能服务;鼓励有实力的大型工程建筑公司、设计院(所)开展节能工程总承包、节能系统集成设计、安装调试等综合性节能服务;重点扶持节能设计、测量、咨询、审计、培训、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公司;引导有条件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咨询与服务。通过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不断优化节能环保产业结构。
“十二五”以来,贵港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广西生态经济发展规划(2015—2020年)》要求,高度重视节能环保产业工作,大力发展资源能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利用,加快推进各类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积极研发和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环保设备,着力培养节能环保服务业,不断加大在节能环保产业领域的投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改造和发展方式转变,以促进生态文明发展。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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