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珠海市环境科技投入,包括人员投入和经费投入,争取国家、省科技资源向珠海市生态科技建设倾斜。加强与生态保护相关的课题研究,增强生态科技储备。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推动环保产业链上下游整合以及横向联合,大力发展环境服务综合体。依托现有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经济工业园等平台,推动在珠三角地区形成以环保技术研发和总部基地为核心、在东西北地区形成以资源综合利用为特色的产业集聚带。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章
(一) “十二五”工作完成情况
“十二五”以来,按照《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扎实推进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在100%。
1.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2013年到2015年,我市产生危险废物分别为9.48万吨、10.51万吨、12.55万吨。2013年,综合利用量为4.46万吨、处置量为5.02万吨;2014年,综合利用量为3.25万吨、处置量为7.26万吨;2015年,综合利用量为2.65万吨、处置量为9.9万吨,安全处置率均为100%。
2.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为配合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下发《珠海市全面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均制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推进危险废物监控管理平台建设,切实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企业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到处置实施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为建立全市危险废物数据库奠定了基础。 “
3.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管理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有9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为规范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单位的审查和许可工作,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实行专家负责制,在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评审过程中,专家除进行资料审核外,还必须进行现场核查,并提交现场核查意见。珠海市范围内所有危险废物都由具有危险资质的公司进行转移。以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将其污染减至最低,危害性最少。通过采用专项执法行动、联合执法行动和日常监管相互融合的方式,按照分区负责与分专项负责的原则,按期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抽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巡查工作,查处和纠正了一批不规范经营的行为。
3、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工作有较大进展
“十二五”期间,珠海市医疗废物焚烧厂一期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采用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医疗废物处理设备和烟气净化设备,实行全自动控制,配备在线检测系统,日处理规模为5吨/日。目前全市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运营体系初步建立,满足全市医疗机构各类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置。“十二五”期间珠海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率100%,无害化处置率100%。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危险废物处置出路难。
目前珠海市工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处理类别比较单一,基本以综合利用为主,产生范围较广的HW49废抹布、HW13废有机树脂等处置类危险废物需依赖转移到外市处理处置,2015年,转移到外市处理处置的危险废物比例超过60%。随着全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突显,转移外市难度不断增加。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保意识薄弱。
许多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环保意识不强,守法意识淡薄,少报、漏报甚至不报现象严重。危险废物转移后,转移联单报送滞后,导致管理部门无法及时掌握危险废物转移动态情况。
3、固体废物监管能力仍显不足
固体废物管理手段较为单一,主要以行政手段为主,没有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在政策制定方面,缺乏对资源回收与利用产业的有力扶持,缺少固体废物源头控制减量化的有效措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统计数据有待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监测未纳入环境监测体系之中,对固体废物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突发性事件准备不足,以接警处置为主的环境应急模式亟待向常态管理转变。固废管理基础性工作薄弱难以满足决策需要。
4、管理部门缺乏分工合作
固体废物作为一个环境生态要素由不同部门分管,管理“异体化”现象凸显。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分工不够明晰,管理上很容易出现漏洞,存在着交叉错位或缺位管理现象;部门间信息交流和共享较差,缺乏有效的综合协调机制,造成了废物全过程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5、危险废物鉴定能力不足
随着危险废物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两高”司法解释出台以来,涉及危险废物的案件和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不断增加,在具体调查取证过程中,由于鉴别机构少、鉴别时间长,已成为阻碍两法衔接、提升司法效率的主要矛盾。
( 三) “十三五”主要任务
1. 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
加快推进富山工业园的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建设,力争在2016年底前,投入使用。加快高栏港经济区中信集团大型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力争在2018年建设完成。积极鼓励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提升扩大原有危险废物处理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处置设施,鼓励已自建处置设施的企业,在有富余处理能力的条件下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协助处理周边同类型企业危险废物。
2.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
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加强对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监管,严禁无证经营。加大现场核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涉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完善危险废物跨区转移机制,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全过程GPS跟踪监控,深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转移行政审批改革,积极推动实施电子联单,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到2020年全面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转移、经营、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电子化管理。构建市、区、镇三级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危险废物鉴别能力建设,提升危险废物鉴别水平。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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