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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十三五规划重点之污水处理篇(京津冀)

时间:2017-02-28 17:22

来源:环保人俱乐部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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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实施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全面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能力。扩大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推进新建城区、扩建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污水截留、收集纳管;进一步加强城区支管、毛细管等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

推进城镇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建设,新建城区、扩建新区、新开发区建设排水管网一律实行雨污分流;加快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所有设区城市、县城于2020年底前实现雨污分流。强化县城和重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应与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石家庄、保定、唐山、廊坊等城市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石家庄市城市建成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到2020年,其余各市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参与)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律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有流域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地区,执行流域特别排放限值。合理扩大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规模,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已达90%以上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合理地规划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目前尚未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28座污水处理厂,因地制宜进行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处理功能,于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升级改造。推进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40%的重点镇于2017年底前具备污水处理能力。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要求,到2019年,全省所有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参与)

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严禁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2016年3月底前,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污泥临时堆存场地,逐一排查登记在册;到2016年6月底前,非法污泥堆放点全部取缔。

现有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设施,于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达标改造。鼓励利用水泥厂或热电厂等工业窑炉,开展污泥协同焚烧处置,在石家庄、保定、唐山、廊坊市开展污泥协同焚烧处置试点。到2017年,全省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40%;到2020年,各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参与)

推进农村农业污染防治。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完成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明确畜禽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范围,合理优化养殖布局,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到2016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18年底前,完成1266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到2019年底前,全省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予以取缔。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省农业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参与)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到2016年6月底前,制定实施全省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建设高效清洁农田,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化学农药替代、化肥机械化深施、精准化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控源减排技术,推进农家肥、畜禽粪便等有机肥料资源的综合利用,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

邢台、沧州、衡水、邯郸等浅层地下水污染地区和张家口、承德等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水体功能为Ⅰ—Ⅲ类的河流、引黄和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等环境敏感区,利用现有渠道、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严禁农田退水直接排放进入地表水体。以石家庄、保定、沧州、邯郸等利用污水灌溉的区域为重点,实施灌溉水质监测,严格控制污水灌溉,严禁不达标污水直接用于农田灌溉。

到2018年底前,完成国家确定的灌溉面积综合治理和水量退减任务。到2019年,全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等部门参与)

强化农村生活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以分布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南水北调工程二级保护区内、有明确水体功能的河流两侧1000米、湖库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7372个“傍水”村庄为重点,到2016年6月底前,制定全省“傍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落实“以奖促治”政策,全面实施农村垃圾处置和生活污水治理等农村清洁工程。

到2017年底前,完成现有沟渠坑塘垃圾等清理工作,消灭“傍水”农村污水、垃圾直排入河乱象。对城镇周边的村庄,优先选择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距城镇较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加快农村生活供排水、旱厕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活污水进行相对集中收集,采用适宜方式进行处理。到2020年,全省新增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2万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委农工部、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参与)


编辑:李姝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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