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污水厂进水超标导致出水不达标怎么办?律师、企业帮支招

时间:2017-02-10 17:21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易发财

评论(

在污水厂项目运营中,污水收集与水质监管对于后续水处理质量至关重要。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污水进水超标的现象时有发生。随着环保税的下发及各地环保监管趋严,进水超标对企业的影响愈加明显。污水厂超标排放需要交税,但由进水超标产生的超标如何解决?为此,E20环境平台于1月5日举办相关主题“铿锵三人行”活动,深入探讨污水厂运营过程中进水影响出水的行业现象。活动邀请到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国强律师、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的税法部主任刘金涛律师、北控水务集团的运营总监刘伟岩博士,讨论由E20环境平台合伙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主编谷林主持。

从左至右分别为:谷林、陈国强、刘金涛、刘伟岩

活动中,谷林介绍了其了解和接触到的相关案例:

比如西北某家污水厂,政府委托运营,双方约定了进水和出水标准。但一天,企业忽然发现进水严重超标,有大量工业高浓度废水进入处理管道,导致原工艺超负荷运行,最后出水超标。此时环保部门过来对其进行了多次处罚。企业认为是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找到委托单位,希望联合解决进水超标问题,并以此沟通环保部门免于处罚。期间,三方都对进水超标从源头追诉等方面做了些努力,但进水、出水依然超标,环保部的罚款越来越多。然后企业抱怨委托单位和环保部门,最后不得已与政府委托单位对簿公堂,并对环保部门提起了环保复议。

另据报道,2015年河北、青岛等地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环保检查时发现,有部分污水治理企业,因为处理规模和处理工艺未能跟上城市发展步伐,以及运行管理不到位,存在污水超标排放问题。秦皇岛某污水处理因出水水质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被处以1299.32万元罚款。

就此,谷林综合部分网友和相关案例负责人的提问,求教了三位专家。

谷林(主持人):从上面其实也可以看出,污水厂进水超标也可以算是一个常见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各位对此怎么看?

刘伟岩:

北控水务集团运营总监刘伟岩博士

进水超标对污水处理厂影响比较大。行业群里有经常晒一些污水厂的进水照片,有的进水pH只有三点多,有的水呈红色、白色等等。这对污水厂的影响不是一时一天的,不是这波水过去就没事了。因为我们现在市政污水处理厂主要的核心工艺是用生物处理,也就是培养了一些能够吃掉污染物的细菌微生物。微生物对周围环境也有一个适应过程,有自己所需的生存条件范围,如果进水这种严重超标,可能微生物就都被杀死了,工艺就会直接瘫痪。

而进水超标引起的矛盾案例还是比较多的。有些城市的工业企业和生活污水处理厂靠近,更会加剧这种现象。这种情况下,如果去处罚作为下游的污染治理企业,让它们去交罚款、排污费或是环保税,都很冤。行业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企业与政府签订的协议,相对来说都比较完善,包括进水的情况、出水应该达到的情况,都会逐一明确。我认为,既然如此,就应该严格按照契约进行,不管对政府还是企业来说,都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刘金涛: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税法部主任刘金涛律师

我研究税收多一点儿。在增值税中有件事情与这有点相似。比如我卖出两百万产品,交销项税34万,如果在购进的时候,采购价格为117万,里面的17万经认证后就是我的可以抵扣的进项。那么我交的税就是34万减去17万,即17万元。但如果上家给我开了一个不合规的发票,或者他开完票就跑了,并没有缴纳17万的税,那就要求下一家直接交34万。对于这件事情,后来国家税务总局出了一个文件,如果能证明事情不是俩人串谋的,确有真实的交易发生,发票取得的形式上没有问题,就允许抵扣,即实质缴纳17万元的增值税。

这与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有点像。但进水影响出水的问题,目前在法律上,包括行政法规、环保税,对此都没有一个说法,希望未来能有一个制度跟它匹配起来。事实上,这属于上家违约,而这个违约可能与政府监管有多方面关系,因而不能把所有的板子打到治理企业身上。未来行业企业或者业内的一些组织可以把这些问题往上反映,肯定有一个解决之道。

陈国强: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国强律师

一方面,关于超标排放,污水厂的超标排放严格来说是违法的,行政部门对其进行的行政处罚也是合理合法的。另一方面,就进水超标而言,《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里面有一条:在进水超标的时候,可以向政府打报告,通知他及时尽快地解决问题。这样的条文其实是虚的,及时、尽快,都没有硬性的指标规定具体是什么时候,不具有可实施性。

但城镇污水处理企业与政府之间还有另一协议,即特许经营协议。在这个协议里,应将各种细节落实清楚。指标怎么控制,到什么程度,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采用哪些应急措施,等等。如果前期沟通充分达成协议,合同写清楚,水超标到一定程度,企业处理不了,是有权直接把阀门关掉停止工艺运行的。在实际操作中,还可以灵活应变,将污水处理费的公式算法进一步精细化,考虑各种情况下引起的成本变化,比如在进水浓度超标但不影响工艺的情况下,污水厂可以继续运行,但根据污染物当量折算成本,向政府部门收取额外费用;比如达成一致,由于进水严重超标导致的出水不达标,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及罚款由甲方来承担等。

12

编辑:李艳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