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刘世坚:乱花渐欲迷人眼,PPPers&ABSers行稳方致远

时间:2017-02-06 09:37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李艳茹

评论(

导读:近日,PPPers的朋友圈被“市场首单落地的PPP资产证券化项目”刷屏。刘世坚在他的朋友圈写道:“这么多人转这个,还吵吵着PPP+ABS首单啥的。这叫学习文件不认真你们造吗?这是报价系统,不是交易所,所以不受发改委证监会的通知限制,明白?”

blob.png

近日,“太平洋证券新水源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下称“报价系统”)发行,由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并担任特定原始权益人,总规模8.4亿元。新水源公司股东分别是乌鲁木齐市国资委实际控制的乌鲁木齐昆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者分别为该专项计划提供了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项目被冠以“市场首单落地的PPP资产证券化项目”,在业内掀起了小高潮。去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多种措施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文件出台后,哪些项目能搭上政策东风率先ABS、产品何时落地、市场反响究竟如何,成为业内关注的重点。

新水源项目新闻发出后,业内人士纷纷转发以表庆贺。而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世坚则在其朋友圈表示无奈:“这么多人转这个,还吵吵着PPP ABS首单啥的。这叫学习文件不认真你们造吗?这是报价系统,不是交易所,所以不受发改委证监会的通知限制,明白?”

刘世坚所说的“学习文件不认真”,指的文件正是《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该文件是发改委与证监会合作,归置优良PPP资产、创新PPP项目融资方式的重要手段。在文件第二章第二条中明确提出:重点推动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

“发改委、证监会推进的PPP资产证券化,特征之一就是在交易所发行。新水源项目是在报价系统发行,并非同一体系。”刘世坚解释:“新水源项目确实是PPP项目,在报价系统发行也是ABS,但与业内近期热烈讨论的“PPP+ABS”还是存在区别。”

上述文件中所推进的PPP资产证券化,提出四项限定条件:1、项目已严格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和实施方案审查审批程序,并签订规范有效的PPP项目合同,政府、社会资本及项目各参与方合作顺畅;2、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能持续安全稳定运营,项目履约能力较强;3、项目已建成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已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并已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4、原始权益人信用稳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约或虚假信息披露,无不良信用记录。

刘世坚指出:“按这些条件来套的话,新水源项目运营未满两年,并由两大股东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发改委文件要求的条件还是有差距。除此之外,相关新闻稿没有披露有关项目审批等更多信息,因此不好做进一步判断。在此之前,类似环保或基础设施项目做资产证券化的实例其实也不少,只不过不是PPP2.0项目,有的是BOT项目,有的连BOT项目都不是。”

据悉,目前发改委、证监会所推的PPP+ABS还处初启阶段。2017年2月17日前,由各省推荐1-3个首批拟进行证券化融资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征集后,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从中选取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加强支持辅导,力争尽快发行PPP项目证券化产品,并及时总结经验、交流推广。

对于该类PPP+ABS,刘世坚认为,这批项目应为优中选优的结果,具有高度的市场认可度,发行后对于行业将有着较强的示范效应,操作也会更加规范透明。“因为这些项目需要经过牵头部委遴选,各方的态度都会非常谨慎,而在报价系统发行的产品,可能会更集中在专业和技术层面的考量。但是无论如何,新水源项目的成功实施,对‘PPP+ABS’还是有较好的借鉴意义,值得关注和研究。”

对于突飞猛进的中国式PPP而言,ABS无疑是业内期待已久的重磅利好。在看好PPP+ABS落地的同时,刘世坚也以“PPP界老运动员”的视角对该项工作提出期待:“ABS(在进入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时)所面临的问题,在PPP实务里几乎都是一一对应的。ABS既是PPP痛点的放大镜,也是倒逼PPP改革、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催化剂。衷心希望“行稳致远”的共识能够在“PPP+ABS”的工作当中得到体现。”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